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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法改會去年倡擴至義工自僱者 保安局:正研建議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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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義教」導師非禮案揭發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不包括義工,存有明顯漏洞。早於去年5月,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報告書,建議將查核機制擴展至所有志願工作者。法改會成員、資深大律師譚允芝同意應加快落實法改會的建議;保安局回覆查詢稱,正研究法改會建議,以加強對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保護,並適時與相關持份者就優化建議保持溝通。

陳校長:會要求聲明 一般獲配合

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自2011年12月實施至今近10年,學校、殘疾人士院舍、私營補習中心等機構可要求求職者提供性罪行紀錄查核結果,有關查核由求職者向警方申請,目前不包括義務導師。非牟利機構「陳校長免費補習天地」創辦人陳葒表示,其機構替義務導師和學生配對前,會安排與導師會面,聲明有否性罪行並提供文件佐證,導師一般均會配合,否則將影響配對。

有NGO憂礙募義工 法改:保障要足

法改會2022年5月發表報告書,建議將性罪行查核機制範圍擴至最大,涵蓋所有現有僱員、自僱者及志願工作者。曾有非政府機構提出,機制涵蓋義工可能令人對參加志願工作卻步,但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認為,志願工作者和僱員一樣有機會接觸兒童,為提供充分保障,將志願工作者納入機制為合宜做法。

至於查核機制會否包括常見的私人補習導師,法改會報告稱,若按建議擴大性罪行查核機制的範圍,加入私人導師或其他為兒童提供服務的自僱者,家長就可利用僱主身分要求查核導師性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