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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王詩雅一方 質疑警誡供辭紀錄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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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嫌去年初參與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宴後隱瞞行蹤的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再次關注檢控基礎,控方指出,王詩雅案發後翌月向一名衛生署調查人員說出赴宴前行蹤,即「由西環出發」、「當時攞茶葉,同朋友喺高樂花園地下155號入面見面」,為控方舉證關鍵。根據控罪內容,被告向不同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說出「由家前往派對」屬虛假資料。審訊今續。

被告王詩雅(現年38歲)否認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被指2022年1月6及7日分別向張竹君、辛麗芳、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涉及同年1月3日離家前往灣仔出席生日宴。

退休警察、時任衛生署轄下檢控組人員張龍昌供稱,去年1月奉命調查本案,翻查被告住宅閉路電視片段,但沒發現被告身影。其後署方查出被告當日行蹤是先後到訪中環IFC、西環高樂花園、灣仔的涉案宴會。

稱曾言西環出發「唔係你哋查,係我講」

張去年2月18日與被告錄取警誡供辭。控方指出,供辭其中一項回答屬控方舉證的關鍵,即被告表示從西環高樂花園前往派對。辯方質疑部分供辭紀錄不妥,稱被告曾說「唔係你哋查,係我同你哋講,但同邊個(衛生署人員)講就唔知,個個打畀我都唔講名」。張不同意辯方說法。

曾謂一說行蹤媒體即曝 毫無私隱

同為退休警察、時任衛生署轄下檢控組人員葉玉才,亦曾為被告錄取警誡供辭。辯方指出當中紀錄不準確,如王詩雅接受葉調查期間要求核實對方身分,並稱每當她說出行蹤,媒體很快便公開她的資料,揚言「我一啲病人私隱都冇」、「個個確診者用no.代表,我就全程要用真名,咁耐以來我都算係第一個」、「都唔知仲畀個編號我做乜」。葉不同意辯方說法。

【案件編號:KCS17697-9、177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