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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中國經濟的增消費、穩樓市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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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期數據顯示中國國內經濟回穩,去桿槓政策令樓市從過度膨脹回落但並非崩潰,有債券違約但金融體系穩健。一般預期,去桿槓與去庫存可望在兩三年內完成。然而消費和樓市的復蘇未如預期快,居民和企業信心有提升空間,經濟長遠有更上層樓的契機。

就此,筆者在〈精準擴大生活保障 拓展國家內部需求〉一文(見今年7月11日《明報》),簡介了兩個互為犄角的長效機制,即(1)以綜合收入補貼(下稱「綜補」)提升收入保障,俾覆蓋住房及精準切合不敷之需;及(2)逐漸引入土地升值稅(下稱「升值稅」)。本文將較全面地探討相關的長效機制組合,如何增加消費和穩定樓市。

長效機制可理解為一種頂層設計,規範和引導社會上相關活動,利用和配合市場規律,讓日後所需的行政手段減到最少,以最高效率達到經濟目標。

增消費的機制

要增加消費,首先是藉增加收入,而這裏說的是增加較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國內居民可支配收入佔GDP(本地生產總值)的比重,比許多國家低,但每個國家的經濟結構不同,例如在新加坡該比率也偏低。問題是雖然國內的扶貧政策取得很大成就,奈何勞動力市場所體現的是很多居民的收入仍然很低。綜補會將較多的錢調配給收入較低者,也就是需要較大、消費意欲較強的居民,這便可增加整體消費。

惟它不靠動用新的財政資源,而是將現時的實物住房補貼貨幣化,並更精準地釐定個別住戶需要,即按住戶人口參數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同時多勞多得,從而把較大金額配予需要較大者。筆者曾估算,倘在香港或美國實施綜補,都不會產生財政缺口,即不需加稅、政府舉債等,亦不會擠壓GDP成分中的政府支出、基建投資等。

其次,可藉增加居民消費信心和意願。由於綜補無縫地提供從失業到就業到退休的最低收入保障,居民會放心減少儲蓄、增加消費。財富效應且將增加低收入居民的消費意願,因為綜補可賦能他們置入房產。

其三,可藉增加居民收入,而實施綜補能做大經濟的餅,增加就業和收入。優化的安全網可令年輕人敢多生育、敢向前闖。綜補將增加生產小戶的競爭力,擴闊他們的營運空間,特別是在廣大農業方面。綜補是對工資的補充,因此就業會增加。在出口方面,會多了較低工資的職位留在中國。而有了綜補,可減免企業的社會保險負擔,增加它們的營運空間和對外競爭力。

穩樓市的機制

中國地少人多,亦須顧及糧食安全,是以土地價值高昂。因此,告別分配住房制度以來,政策的挑戰是:(1)穩定樓市,盡量避免房地產價格和建房活動(除了受經濟和利率周期影響外)因投機或供應脫節而波動;(2)讓低收入居民也能住上合理標準的房屋,並且居者有其屋,增添財富;(3)在中國,土地既價值高又屬國有,自然應是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這些收入應盡量可觀、穩定,對經濟和民生的不利影響減到最低,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最好是逆周期、抗波動的。下述的長效機制,旨在相輔相成地達到上述3個目標。

先談房地產市場的特性。房地產市場有其內在的穩定性,土地是經濟活動的要素,而數量固定,是以對於經濟的重要程度是不輕易轉變。因此,經濟體一旦市場化,經一段時間適應後,其租金和樓價變動,即使經歷許多中短期波動,長遠來說,反映的是經濟產出(GDP)的變動。也就是說,土地價值與GDP之間的比率長期來說是穩定的。

土地所產生的價值,首先是使用值,可用租金來量度,使用值歸土地佔用人。土地又會產生升值,而從上一段可見,房地產的土地成分的升值,絕大部份是全社會生產的成果,應歸於全社會;而且在中國來說,土地的升值應歸土地所有人,即國家。因此,綜補讓所有生產者不論貧富都享受到土地升值——與其向居民提供廉租房,不如將廉租房所蘊含的租金補貼以貨幣發放,讓他們在市場上買樓自住。而升值稅則讓土地的升值用於全社會。

房地產市場的另一本質,是它囿於土地供應,而比起另兩個影響樓市的因素,即經濟和利率周期,土地供應的可調節性是較高。在一些經濟體例如美國,大部分土地供應來自市場而非政府;倘供應出現過剩或短缺,供應會按需求而調節,因為房地產閒置着是不划算的。至於在國內或香港,土地由政府擁有及控制供應。例如在香港,2005至2014年間土地開發很少,形成樓價急升。

基於上述政策目的及市場特性,穩定樓市可藉以下的機制配套——

(1)政府清楚顯示,未來用作住房的土地供應量將匹配可預見的住戶增長需要。在目前房屋求過於供的城市,宜擴張外環範圍,並建立支援的交通配套。在目前房屋大量供過於求的城市,可以顯示未來一段時間內暫停售地,並可以適當價錢回購土地,又可容許及促使一些房、地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安老、文教、創新、工業、農業等。

(2)實施綜補,俾產生以下長、短期效應:

(a)低收入居民也能擁有合理水平的住房,自住兼增添財富。

(b)商品房不再是稀缺商品,因所有住房都是商品房,不再有保障房的居民們追逐有限數量商品房之情况。在這個層面上,供求得以平衡。於實施綜補初期,這可能令樓價有回順的傾向。

(c)但同時,雖然現存的保障房都轉為商品房可供購買,相信很多原保障房住戶都希冀居住環境升級,因此會選擇購買發展商新建代售的商品房。可比較2015至2018年的棚戶區改造貨幣化,那次貨幣化動用了3萬億人民幣政策資金,拉動三四線商品房購買需求,令當地房地產銷售價量齊升,去庫存效果明顯。而綜補同樣提供貨幣化補貼,惟對象範圍廣許多,並且旨在不動用新資金。

(d)房價和利率循經濟周期上升時,綜補都確保買得起樓,減少「趕上車」令樓價升勢加劇的壓力。

(e)一旦實施綜補,政府宜將現存保障房「套現」所得和今後售地所得,部分換入能夠升值增值的資產——主要是股票,將投資所得用於今後支付綜補,這同時也為實體經濟和股市注資,並發揮主權基金的作用。

(3)實施升值稅,好處包括:

(a)穩定樓市。上文提到社會所需用的房地產數量是囿於人口發展,因此過度投資於房地產不會做大經濟的餅,泡沫終必萎縮,價格終必囿於其與GDP的長期比例。因此,宜實施升值稅,以適度的高升值稅率,降低對投資房地產的回報預期,但保留一定的吸引力,令房地產市道較平穩。此外,有了升值稅收入,會減低地方政府倚賴賣地的程度,這也有助土地供應和樓市平穩發展。

(b)利好經濟。升值稅不蠶食經濟的餅,即不像其他稅費一般會減少經濟活動,用經濟術語說是不構成deadweight loss。因此宜逐漸在全社會——即不限於城市住房——引入升值稅,惟就自住房及對小農戶提供一定豁免。相應地,可減免那些加諸於經營和消費的各種稅費,俾做大經濟的餅。

(c)優化土地財政。升值稅既涵蓋全社會的土地,稅源比起其他稅費及賣地收入廣許多,而且較穩定,因為稅基是累積多年、跨周期的升值。再者,一旦城鎮化成熟,或人口發展到達某個拐點,倘售地收入不繼,升值稅便更有需要。

(筆者按︰就如何實施文章所述機制,尚有補充資料將見於barefootreports.net)

作者是資深經濟研究員,曾在銀行主理經濟研究達10年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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