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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魯:以產業建北都 引企業駐北都 行動綱領應添具體引資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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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早前公布的施政報告及《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將北都原來的「雙城三圈」概念變為「四大區域」,由西至東,洪水橋及元朗一帶定位為「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新田為「創新科技地帶」、古洞至香園圍一帶為「口岸商貿及產業區」,及紅花嶺至沙頭角等地為「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目標當中,開宗明義提出「產業帶動,基建先行」。

有土地基建 不等於有產業

對比以往公布的概念,行動綱領無疑深化了不同區域的發展定位,也列出基本的建設目標和推進時間表。綱領就土地開發、房屋供應和交通基建確立了必要的框架,但就只能說是一份為目標產業提供可發展用地的「北部都會區空間規劃和土地發展綱領」而已。沒土地、沒基建,自然沒產業;但有土地、有基建,不表示自然有產業。

規劃圖上的幾個圈,代表政府知道需什麼產業;惟河套區港深創科園和新田科技城,就引進什麼具體創科用途、如何招商引資等課題,卻仍在研究階段。至於現代物流業、綠色環境產業、先進建造業,以至具體如多層式禽畜農場等目標,究竟從何處來?往何處去?行動綱領並未交代。

施政報告明確表示「會繼續搶企業,特別與『八大中心』定位相關的企業」,及「會發展『總部經濟』,吸引海內外公司到港設立總部」。行動綱領並無把這些政策方向跟北都拉上關係,面對這些目標企業,北都的吸引力不可能是只有土地。參考世界各地的經濟特區,包括內地各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提供的政策支持大多兼及土地以外的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等範疇,並提供一站式服務。筆者從不懷疑特區政府落實公營建設的能力,惟考慮到激烈的全球及區域競爭,在開拓產業市場的領域上,良好基建已不再是香港在周邊區域中的獨特優勢,更在「速」與「效」的考量上,讓對手比下去。

搶企業須法理兼備 政策革新要更徹底

要搶企業,首先要掌握不同產業的營運需要,另方面要全面了解本港競爭對手的投資環境和政策優缺點。什麼情况需量身訂做、什麼情况要良中選優,都直接影響「能否搶到」和「搶到什麼」的成績。既明言要搶,便不能「溫良恭儉讓」,但必須法理兼備,知所取捨進退。

要以產業建北都、要引企業駐北都,便需更徹底的政策革新。單靠慣常的用地規劃和賣地招租開發手段,並不足夠,亦難免增加產業營運者成本,絕非善策。回看例如工業邨和科學園等各類產業園區,以土地規劃手段結合具體產業政策,有可循之例。容讓私營或公私合營的指定產業用地亦非新鮮事物,迪士尼樂園、葵涌貨櫃碼頭、私家醫院、自資專上院校等都是眾目可見的案例。

政府大可充分利用北都的條件,以具體的產業發展政策需要為基本考量,在土地劃撥批租的政策上作出突破性的調整配合。現有的規劃和土地管理手段,亦足以確保項目在落實經營階段不變形不走樣。

香港的管治文化備受「積極不干預政策」影響,善於規管,拙於推廣。面對新的世界經濟形勢及國家的付託和期許,政府需要為北都行動綱領補遺修漏,添上具體招商引資政策和計劃的一頁,一則有助目標企業了解落戶北都的好處,另方面可彰顯政策的公平與公開性,維持市民和投資者對整體制度的信心。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林筱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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