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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華加強稀土出口管理 要求企業履進出口報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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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商務部昨(7日)宣布加強稀土出口管理,將稀土列入「實行出口報告的能源資源產品目錄」,要求外貿企業出口相關產品時須履行信息報告義務。

據商務部官網消息,商務部發布的「大宗產品進出口報告統計調查制度」通知,將實施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原油、鐵礦石、銅精礦、鉀肥納入「實行進口報告的能源資源產品目錄」;將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的稀土納入「實行出口報告的能源資源產品目錄」。

通知指,對外貿易企業經營者在進出口上述產品時,應履行有關進出口信息報告義務。商務部委託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負責上述新增5類能源資源產品報告信息的蒐集、整理、匯總、分析和核對等日常工作。

自8月1日起,中國對鎵、鍺等半導體材料實施出口管制;之後外界就猜測稀土是另一個管制目標。

本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強調,稀土是戰略性礦產資源,要統籌稀土資源勘探開發利用與規範管理。加強高階稀土新材料產業化進程,嚴厲打擊非法開採、破壞生態等行為,着力推動稀土產業高階化、智慧化、綠色化發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