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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然倡促轉移免遣返聲請者到第三地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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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施政報告就處理免遣返申請提出4項措施,立法會議員李浩然今發表「近年由免遣返聲請者引發的社會問題研究」,提出5大建議,包括參考英國及澳洲做法,於處理申請期間將免遣返聲請者轉移外地,容許有條件工作換取生活物資等。

李浩然表示,截至去年年底本港共有近14900名聲請者在港居留,估計全數遣返所有聲請者需時10年。而主要聲請來自越南、印尼、巴基斯坦,亦非聯合國難民署中的戰爭區域如敘利亞、烏克蘭、南蘇丹等。聲請成功確立的比率相比以往1998年前越南難民潮的70%,2014年至2022年間平均獲確立成功申請的比率只有1.3%。當中有不少申請被拒後,不斷向各級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李引述保安局數字表示,2021年聲請者向原訟法庭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有1675宗,為2014年的60倍。他指有關聲請者或想到較富裕的香港「打工」,故利用免遣返機制及相關的法律程序。

至於提出5項建議包括包括與外地商討將聲請者申請期間轉移第三地,興建半開放式營地供聲請者居住,允許有條件工作換取生活物資,定期檢視申請者來源地及引入預檢措施,如2017年起針對印度入境者實施的入境前預先登記制度;以及加快審核及遣返程序。

針對以上建議,李浩然強調轉移第三地如跟外國合作或涉外交,非特區可處理的範圍,需更多時間討論,惟他稱不少的聲請者是由內地來港,或可考慮由內地處理。至於半開放式營地,他指方案或會類近以往的難民營,集中管理會較現時聲請者散落各區更易處理。至於被問到允許工作是否將黑工合法化時,他表示不是要將黑工「浮上水面」,故換取的不是現金而是生活物資,外國亦有類似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