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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Q&A|如何獲獎賞?每年可獲多少?配偶可共用? (09:13)
政府「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今日(13日)起推行,為期3年,合資格長者在同一年度累積使用$1000或以上醫療券於特定基層醫療服務,即自動獲發$500獎賞醫療券,本文整理計劃資訊。
問:如何獲得獎賞?
答:長者需在預防疾病和管理健康等特定基層醫療用途,於同一年度累積使用$1000或以上的醫療券。特定基層醫療服務如下:
- 參與醫療券計劃的中西醫和牙醫提供的預防疾病、跟進或監測慢性疾病服務,如健康評估、驗身、篩檢、疫苗注射、慢性疾病管理、牙齒檢查、洗牙、脫牙、補牙等
-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的高血壓和糖尿病篩查,及治療階段服務
- 地區康健中心或地區康健站的個人化服務和社區復康計劃
- 港大深圳醫院11個指定診療中心和其屬下健康服務中心的預防疾病、跟進或監測慢性疾病門診服務
問:獎賞有何使用限制?
答:獎賞只可用於上題的四類特定服務,不包括視光服務。
問:獎賞可否即時使用?
答:獎賞可於下一次接受特定服務時使用,系統會先自動扣除獎賞(如有),才會扣除醫療券戶口內餘額。
問:獎賞有效期為多久?
答:每年度所得獎賞的使用期限為翌年12月31日,逾期作廢。未及使用的獎賞不能累積,而新一年度的累積金額會重新計算。獎賞不計算在醫療券$8000累積金額上限內。
問:使用獎賞支付服務,會否計算為再獲發獎賞的累積金額?
答:不會。即本年度獲奬賞後,如要下年度再獲奬賞,需累積使用價值$1500的服務,以$1000醫療券和$500獎賞支付。
問:每年可獲多少次獎賞?
答:一次,合資格長者該年度可得總額2500元的醫療券。
問:獎賞可否與配偶共用?
答:不可。
問:如使用配偶醫療券支付,獲發的獎賞屬於哪一方?
答:如長者醫療券餘額耗盡,以配偶醫療券支付服務,有關紀錄會記在長者(而非配偶)的累積金額。
(政府新聞處/醫療券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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