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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中港爆竊集團拘11人 涉12宗案件損失逾400萬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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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8月開始留意到針對低密度屋苑或獨立屋爆竊案有上升趨勢,經連串情報分析及調查後,鎖定一個由本地人與非法入境者組成的爆竊集團。昨日(12日)拘捕10男1女,年齡介乎31至88歲,當中8名為內地非法入境者,涉嫌入屋犯法、嚴重入屋犯法,非法入境、協助非法入境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罪名。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於昨日上午於元朗區一間找換店,拘捕一名42歲內地非法入境男子相信為集團骨幹成員,當時他正將從爆竊得來總值約港幣15萬的外幣兌換成人民幣,隨即檢取約15萬現金贓款作為證物。經調查相信他是負責提供爆竊地點及安排交通工具給成員犯案。

與此同時,警方突擊搜查元朗區4個懷疑集團成員的藏身地點,拘捕另一名64歲本地女骨幹成員,經調查她負責安排住宿予集團成員及協助處理贓物。另外亦拘捕7名非法入境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男子,相信是親自落手進行爆竊及負責看守贓物。再於同日下午,在天水圍區拘捕一名本地男的士司機,初步相信他負責接載集團成員前往不同地方作案,從而減低爆竊集團成員被捕機會。

警方經調查,相信該集團涉及過去4個月全港各區12宗爆竊案有關,損失財物總值約410萬元。當中一宗最高損失現金及名表共100萬元。其中一宗為嚴重入屋犯法案件,當時賊人被戶主撞破,逃走時曾使用胡椒噴劑噴向戶主。行動中,警方檢獲價值約40萬的現金及贜物及大量爆竊工具,包括5支胡椒噴劑,被捕10男1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羅禮謙表示,該爆竊犯罪集團運作有系統,分工精細,由安排交通、尋找低設防的高尚住宅、住宿、至最後銷贓,均是集團一手包辦。骨幹成員事前進行踩線,尋找合適目標,而負責落手的爆竊成員,於夜間在山上匿藏,至深夜適當時機,撬開單位門窗潛入犯案,成員配備胡椒噴劑,當被撞破作為逃走之用。犯案後亦迅速銷贓,相信已處理大部分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