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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先申寬待未被控 競委:重點是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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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聯涉合謀訂定新盤交易佣金,被競委會控告,同涉事的中原地產和利嘉閣則未被提告,競委會解釋中原申請寬待,並提供多項資料協助調查,故現階段受寬待協議保障。競委會表示,合謀行為大多秘密進行,若無知情人舉報難揭發和執法,中原在調查過程中表現合作,是案件11個月內可提告的主因。

被問到寬待安排會否被企業濫用,或違法後「鬥快」申請寬待以換取免被起訴,競委會主席陳家殷表示,寬待政策是世界各地處理競爭法的主要工具,旨在向從事合謀行為者提供強烈誘因,使其停止有關行為及舉報。至於美聯有否申請寬待,會方表示不便透露,強調申請寬待重點是「鬥快」。

倘裁定反競爭 買家可向中原興訟

競委會表示,申請寬待非沒有後果,如審裁處裁定案件屬反競爭,可向中原發出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違章通知書,倘市民受事件影響有所損失,日後可興訟。

今年首季本港與內地通關,市場多個主要新盤推出,包括新地屯門NOVO LAND、會德豐地產旗下藍田KOKO ROSSO;豪宅盤則有龍光集團與合景泰富合作的鴨脷洲凱玥等。綜合市場數據,今年首3月一手市場錄得近3500宗成交。

律師蘇文傑表示,消費者就競爭法個案循民事索償案例不多,大多是競委會提告,如涉款不多,或索償成本過高,市民未必循民事索償,「搵律師申索,銀碼都未必止10萬」。他說《競爭條例》2015年訂立,無標誌性索償案例,首宗個案或成「test case」(測試案例),法庭需確認競爭法是否包含痛苦賠償、情感損害等。他稱舉證責任在申索人,要證明損失不易,例如證明曾與其他地產代理傾談買賣物業,「最困難係呢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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