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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警官稱入站驚跌 白衣迎面「無留意」 確認7.19設警區行動室 當晚站內「唔知咩事」無截查白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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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否認參與暴動一案,昨於區院踏入第16天審訊。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李伯豪供稱,他當晚11時被調派到港鐵元朗站,「不記得」因何事出動,入站時因為正跑上扶手電梯,「要望住啲梯級,驚跌親」,沒留意一批持棍狀物的白衣人迎面離開,走上大堂後才見「淺色衫」的人跑走,但當時「唔知發生咩事」,無截停對方調查。

控方昨日傳召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警務總督察李伯豪供辯方盤問。在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李確認警方在7月21日前已知悉有人在網上呼籲元朗居民保衛家園,「將示威者趕出元朗」。法官陳廣池聞言指邏輯上「無人入元朗,就無人保衛家園啦」;李同意,但稱當時無消息有人會進入元朗「搞事」。

案前知有人籲「保家園」

當晚6時曾訓示50警

李伯豪昨日確認,元朗在7月19日設立警區行動室,並在7月21日下午調派便衣警到元朗監察,包括到元朗站監察站內運作;他則統領一隊快速應變部隊,與另外3隊人、共24至28人在元朗警署候命。辯方指,警方因應上述情報設立多個特別小隊,包括快速應變部隊;李伯豪同意。辯方又指,總共動員209人,其中快速應變部隊總共70人;李稱不記得實際人數。

「無印象」有打鬥有雞地遊行

辯方續指,案發晚上約6時,李伯豪就7.21行動訓示40至50名警員,李在庭上確認訓示內容包括上述情報,需要慎防有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發生、注意安全。約11時,元朗警區行動室派快速應變部隊到元朗站,李伯豪指他知悉因元朗站「有事發生,叫我哋幫手」,但不記得因何事出動,無印象知悉元朗站有人打鬥、白衣人在雞地遊行、有男子在雞地受襲等事件。

快速應變小隊出動4輛警車,連同一批刑事偵緝警員到達元朗站。辯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大批白衣人11時15分沿G出口扶手電梯離開元朗站,部分人看到警察後「逆線」折返大堂,同時警員走上電梯。

大堂見「深色衣服人」坐地哭

淺色衫「幾個幾個咁跑」

李伯豪從片段認出他走在前列,及後時任元朗警區指揮官游乃強亦出現。李供稱他「驚跌親」(詳見表1),無留意白衣人,進入大堂才看到穿淺色衣服的人「幾個幾個咁跑」,又見數名穿深色衣服的人坐在地上,表情驚恐,部分人在哭,他打算先「控制場面」,無截停淺色衣服的人。

4警曾匯報白衣人動向

李伯豪無書面記錄當日行動

辯方多次追問李為何無書面記錄當天行動,李強調他已即時向行動室報告。其後,辯方另引述4份警員記事冊資料(見表2),當中記錄當晚警員向李匯報的白衣人動向,包括有人持棍,李稱只記得持國旗的白衣人大致和平等內容,不記得有人在元朗站被白衣人打。

辯方指出,李抵達元朗站時已知悉白衣人曾使用武力;李稱「我記得係冇講白衣人打黑衫,定係vice versa(倒轉)」,但同意有「暴力事件」。辯方再質疑李為何沒截停白衣人,李解釋當時「唔知發生咩事」,選擇先處理受驚的巿民。辯方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均沒顯示李所指的數名巿民,李解釋可能在閉路電視死角位。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106/20、1132/22】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