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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7.21兩幫打鬥無分開報數 警:場面好混亂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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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6人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一案,昨日於區院進入第19天審訊。最後一名控方證人作供完畢,控方案情完結,法官將決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若表證成立,則辯方須答辯。林卓廷的代表律師表示,需時向被告索取指示,決定會否針對表證作中段陳辭,其他被告亦有相同情况。審訊押後至下周一(20日)續。

辯方或考慮就表證陳辭

最後一名控方證人、案發當晚在港鐵元朗站長室看閉路電視的警員顧子健(音譯)接受控方覆問。控方再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晚10時48分,開始有人在閘內聚集,至11時01分,白衣人衝入閘之前的情况。顧子健在控方詢問下補充,當時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閘內的人向外射水,閘外的白衣人則持牌類、棍狀物,雙方發生打鬥,總數約100人。

法官陳廣池詢問為何沒有分開計算兩批人的數目,顧子健解釋,因當時場面「好混亂、好急」。控方則問顧子健,如何描述上述兩批人,顧子健稱會分作「白衫人」及「著其他顏色衫」的人。

官指林卓廷履歷與案無關

辯方:按法官要求加入

證人作供完畢後,控方讀出第四份承認事實,列出天文台在案發當晚預測有幾陣驟雨,局部地區雨勢較大。第六被告鄺浩林在案發後的7月22日凌晨,到元朗博愛醫院急症室求診;林卓廷當時是新界東的立法會議員及石湖墟選區的區議員,同時為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的委員。

陳官質疑委員會資料與案無關,指出承認事實「唔係當CV(履歷表)咁做」。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解釋,上述內容應陳官早前要求加入,並一併處理辯方認為相關的資料,而承認事實只須雙方同意便可呈堂,認為並無不妥。

【案件編號:KCCC 1546/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