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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經歷坎坷患癲癇 無業漢藏武減刑至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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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0月27日旺角一帶有人堵路,事後多人被捕。其中一名40歲無業漢涉攜有兩支雷射筆,經審訊後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表示,被告患上癲癇症,因而無法投身社會工作,經歷較坎坷和不幸,因此酌情減刑,判囚5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朱啟輪的個人背景值得同情,他年輕時患癲癇症,入院診治,出院後嘗試從事搭棚工作,其間再次不適暈倒,醫生建議不應從事全職工作,現時依賴綜援為生。以本案而言,辯方稱被告沒有導致警員受傷,重犯機會亦不高。

官寄語重投社會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指出,被告長期受癲癇症影響,過往10多年無法投身社會工作,而社工對被告亦有正面評價,相信被告被捕後行為良好,沒有違法。不過,裁判官強調本案情節嚴重,被告攜有兩支雷射筆到場,可以造成傷害,可幸的是他沒有正式使用雷射筆,亦沒有招致任何人受傷。

此外,裁判官提及,案發至今長達4年之久,客觀上被告候審期間承受精神壓力和煎熬,加上他本身患有癲癇症,面對壓力會令病情加劇。

裁判官採納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不獲任何認罪扣減,但考慮其身體狀况欠佳,酌情減刑,最終判囚5個月。散庭之前,裁判官寄語被告服刑後仍要重投社會,繼續人生。

【案件編號:KCCC1546/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