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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運值逾億可卡因 建築工囚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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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前年在元朗白沙村外截停一名男建築工人,在車上發現逾80公斤可卡因。工人承認一項販毒罪,昨在高院被判監23年4個月。特委法官許紹鼎指涉案毒品數量龐大,市值介乎1.1億至1.6億元,又指被告曾犯同類案件入獄,「前車可鑑」。法庭對其一家生活情况有一定程度同情,尤其是一直支持被告的妻子和一對年幼子女,寄語被告好好反省、引以為鑑,珍惜與子女餘下相處的日子。

13案底 5宗涉毒品

被告譚國倫(現年38歲)承認於2021年4月30日在元朗白沙村93號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99.74公斤固體內含81.87公斤可卡因。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13項定罪紀錄,其中5項與毒品有關,他曾因販毒在2011和2014年分別被判監2年8個月和5年。

求情稱預備幼子出世搵快錢

家中檢30萬現金

辯方求情說案發時被告的女友、現為妻子懷上幼子,加上長女只有1歲,他一心想「搵快錢」改善家庭經濟環境而愚蠢犯案,打算在獄中進修。

特委法官許紹鼎判刑時稱,本案毒品數量遠超量刑指引範圍,案情嚴重,一旦製成霹靂可卡因市值可達1.6億元,適當量刑起點為35年監禁。被告有前科,但他看來曾嘗試改過自新,故不進一步加刑,認罪後判囚23年4個月。

案情顯示,警方當日下午在白沙村入口外截停拘捕被告,被告承認在車尾箱放置「可樂」。警方在其家中搜出電子磅、現金30萬元等,其住所外停泊的兩輛車內則發現涉案毒品。被告稱每運送一包毒品可獲2000元。他在錄影會面中進一步透露案發前約半年認識男子「Dicky」,他答應協助存放和運輸毒品換取金錢。被告將毒品放在友人借出的車內。

【案件編號:HCCC 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