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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榮輝:行賄續猖獗 圍標浪接浪——研究強制樓宇大維修用「招標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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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廉政公署於今年初採取「火網」行動,拘捕樓宇管理業內一個貪污集團的骨幹成員;經深入調查後,在9月落案起訴其中23名被捕者,控告他們涉嫌串謀行賄受賄及串謀詐騙。該案涉及10個住宅和商用樓宇的多項大維修工程及其他工程,合約總值約5.2億元,是廉署歷來就樓宇管理及維修的最大型檢控個案。

上述案件被控者包括工程顧問、工程承辦商、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委員、物業管理公司職員,以及一些中間人。案內集團的骨幹成員,透過中間人及工程承辦商,向法團/業委會委員、物管公司職員及工程顧問提供賄款,以影響樓宇管理及維修的不同環節,包括招標程序、監督工程及發放工程費用等(註)。

及早堵截 免業主損失

筆者作為「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起人之一,當然歡迎廉署上述行動,對業主及樓宇管理業界有一定的警醒作用。不過上述案件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而若最終能夠把不法之徒治罪,當然有警惕作用及大快人心,但業主已經蒙受不能挽救的損失。除了業主們醒覺及執法部門嚴厲打擊犯罪行為之外,預防罪案發生亦很重要;倘能及早堵截,更能避免或減少業主損失。

政府已經超過10年沒有大規模修訂及優化《建築物管理條例》,不法之徒及不良的法團委員,繼續運用現有法律漏洞,包括但不限於:(1)條例內非常寬鬆及無法監察的授權書制度;(2)無法保障小業主能夠及時推翻重要的決議;(3)沒有清楚列明主管當局的權力;(4)違反條例者未必有懲處,或懲罰過輕、欠阻嚇性。筆者當然希望政府能夠盡快修例及堵塞相關法律漏洞,保障業主權益。

在遠水不能救近火的情况下,筆者認為要討論一下,是否強制在樓宇大維修時使用「招標妥」。招標妥是市區重建局於2016年起提供的一項收費服務計劃,旨在向業主組織就樓宇維修工程提供支援服務,並透過電子招標平台,招聘認可人士/註冊檢驗人員及合資格註冊承建商,以開展樓宇公用地方維修工程。

獨立顧問作用 不容忽視

市建局冀招標妥能夠促進維修工程市場的健康發展,除了令業主掌握更多資訊和支援,亦希望透過電子招標平台,能夠增加回標數目,讓業主有更多選擇,從而減低出現「圍標」的風險。而筆者認為該計劃提供獨立顧問所起的作用,亦不容忽視。

業主透過該計劃由市建局提供的獨立顧問,可得到的有用資訊及服務如下——

首先,獨立顧問會協助法團,就維修顧問(法團聘請)的維修標書內容提出意見。獨立顧問會要求標書內各個項目,盡可能提供施工範圍的用料及面積等資料,並且會要求各項目提供單價;而所用的材料標準,亦會要求清楚列明在標書內,讓業主能夠充分了解收費詳情。

其次,獨立顧問會向法團講解各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哪些是必須做,哪些是可供選擇的,讓業主掌握及自行分析要選擇做什麼項目。有關資料對業主來說相對中立持平,業主不用擔心被人慫恿揀選不必要項目或不合適方案。

最後,亦是最重要的是,該獨立顧問會就工程做詳盡估價,讓業主選擇承辦商時有據可依,避免承建商聯手抬高工程費。從筆者經驗看,這獨立估價對業主們極具參考價值,使業主能夠在合理價錢範圍內選擇,既可避免選到「天價」工程,亦可避免選到過低價而「爛尾」收場。

儘管招標妥是一個收費項目,但相對大維修的總金額,只是九牛一毛,唯一是於招標過程中會多用6至9個月時間,但總好過完全沒有任何防禦下,被不法之徒予取予㩦。有見及此,筆者認為政府有必要研究是否強制樓宇大維修時,必須參加招標妥計劃,以扼殺日趨嚴重的圍標行為,及防止貪污於未然。

註:2023年9月22日廉署新聞公布

作者是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莊榮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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