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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表意見途徑」 列明須「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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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小學人文科將沿襲現行常識科,教授學生向政府、機構或團體表達意見的渠道及方法 ,人文科課程框架(擬定稿)新增列明有關渠道及方法須「合理和合法」。津貼小學議會署理主席蘇炳輝表示,經歷社會事件洗禮後,各界均了解到遊行等表達意見方法有其需要,同時具破壞性,相信教師在處理有關課題難免「面對一定壓力」,但認為「仍需要教,需持平地去處理整個課題」。

教界:教師有壓力 需持平

現時小六常識科亦有觸及《基本法》的憲制背景、港人權利與義務,以及向政府、機構或團體表達意見的渠道與方法。翻閱目前教育局「適用書目表」的小六常識科課本,便提及「市民的意見可以幫助政府改善施政。向政府表達意見的途徑很多,例如參加公開論壇、參與集會或遊行、寫信到報章等」。人文科將保留相關章節,但強調表達意見的渠道與方法應「合理和合法」。

蘇炳輝稱,教師應持平地處理相關課題,「一方面講述如何有理有據、合法合理表達自己意見,同時亦對其他人、其他事保持尊重」,認為在教學過程中讓學生去探究、理解,「對我們小朋友的成長也是重要的」。不過,他認為教師確面對一定壓力,籲教育局培訓教師時可「適宜地提供專業意見,告訴教師應如何處理」。

至於人文科教材,教育局總課程發展主任(幼稚園及小學)李建寰稱,學校可按校本情况自行設計教材,強調教育界奉行「層層負責」,學校發生的所有事都與校方相關,包括校本教材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