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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立法 醫界倡提供清晰指引 有代表指精神虐待難辨識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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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要求社福、教育和醫療衛生界共23類專業從業員強制舉報虐兒。立法會相關委員會今日舉行聽證會,25個醫衛界團體代表出席,大部分團體支持立法,惟大部分代表冀當局能提供清晰的舉報指引和包含實例的培訓,有代表關注涉精神健康的虐兒個案不如肢體虐待容易識別;有代表認為刑事責任過重,憂導致出現濫報,有違立法初心;有代表關注針對強制舉報者的支援,恐他們因舉報面臨不友好的職場環境。

香港外科醫學院代表、兒科醫生陳巧兒關注草案對「虐兒」的定義,指精神及言語層面的虐待不易識別,且部分輕微的虐兒行為難在第一次診斷過程中識別,關注此類情况是否屬「漏報」;香港眼科視光師學會副會長林文凱說,希望當局提供「嚴重傷害」的清晰定義,亦關注精神層面傷害及嚴重疏忽的具體界定,舉例稱或存在家長疏忽導致兒童視力永久性受損的個案,關注是否屬嚴重疏忽。

香港護士協會教育主任何家穎倡制訂清晰的舉報指引和分級指引,確保前線員工能進行風險評估。她亦反映,部分前線員工憂舉報後面臨上司的壓力等,期望能得到法律支援等保護,舉例稱曾有護士曾就一個未成年病人受父親性騷擾報警,反而被不斷「照肺」。

醫界指刑事責任過重 何啟明稱會研究延長過渡期

另外,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務委員會主席梁嘉傑指,現時醫界通常用專業守則或民事訴訟解決紛爭,質疑刑事責任過重,亦認為現有草案未考慮醫護的主觀認知及想法,並指出18個月過渡期時間太短。香港藥學會會長沈明達則強調刑事罪行可「斷送藥劑師的一生」,又說大部分藥劑師工作時很少接觸到兒童,且較難拿到兒童及家長的登記資料,指草案要求在實際操作上存在不少困難,亦倡舉辦強制性的培訓。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稱,草案規定的是強制舉報者在工作時間中發現合理懷疑的嚴重虐兒個案,須向政府跨部門的工作小組舉報,而非向社工反映。他又說,因已規定是嚴重虐兒個案,不會再進行分級,但局方會研究有代表提出過渡期應延長的建議,並重申「強制舉報者指南」會在法例正式生效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