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醫療氣體擬規管 「笑氣」列處方藥 醫生料針對製造批發商 臨牀影響不大

【明報專訊】部分醫療氣體可用於手術麻醉,呼吸衰竭等病人亦要聞氧氣,惟本港無法例專門監管醫療氣體。衛生署近日擬將醫療氣體規管為藥劑製品,要求符合藥物註冊要求及銷售管制,當中兩種氣體將列為處方藥物,其餘可作成藥銷售;製造及批發商須遵守發牌規定,署方正向業界諮詢草擬指南。有麻醉科醫生稱是次規管針對製造及批發商,不影響臨牀操作;醫衛界議員林哲玄認為可令醫生對氣體品質更有信心,惟關注會否令供應價格上升。
明報記者 張逸羲
衛生署回覆本報稱,新冠疫情期間經常使用醫療氣體,轄下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審視本港現有監管措施,並參考內地及國際規管情况後作決定。管理局草擬指南並向持份者及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至明年1月19日,其後將制定指南最終版本,實施日期為通過最終版本兩年後,讓經營者有充足時間遵守。
諮詢兩月 有定案兩年後實施
衛生署藥物辦公室上周一去信業界,指將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醫療氣體為藥劑製品,涵蓋由氣瓶承載並符合藥劑製品定義的氣體或氣體混合物,及其最內層包裝如容器和閥門。草擬註冊指南列明,註冊氣體須符合穩定性等規定(見表)。
一氧化氮及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將列為處方藥物,意味日後須醫生處方才可取得,市民不能自行購買;氧氣、氮氣、二氧化碳、氦氣及醫療空氣等可作成藥銷售或分發,不需受額外規管。藥物辦公室資料顯示,本港有兩間醫療氣體製造商。醫管局、私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獸醫診所、護養院、安老院及部分居家病人有用醫療氣體,署方有為私營醫療機構制定實用指引,消防處也配備氧氣瓶。
麻醉氣體已有臨牀指引
4間公院產房2012年曾發生笑氣泄漏,多名醫護不適,醫管局其後須停用至完成調查及改善。香港麻醉科醫學院前主席周雨發說,學院制定麻醉氣體臨牀指引,勞工處有規管相關環境通風和濃度,認為現有規範充足,相信是次規管僅針對製造及批發商。香港藥劑師工會主席張尹思說,醫院藥劑部負責採購和儲存醫療氣體,新安排變動不大、影響有限。
李輝:院舍用氧 冀不增掣肘
港大醫學院臨牀醫學學院麻醉學系臨牀教授張志偉認為,新規定是合理做法,慢性呼吸疾病患者在院舍或家中或需聞氧氣,認同銷售規管不能過嚴。安老服務協會委員李輝說,其院舍會向醫療產品批發商購買附有編號的細支裝氧氣,政府雖無相關使用指引,但院舍護士會記錄每支氧氣用於哪個長者、使用度數和時間,認為護士有能力判斷和確保安全,冀新規定不會增加掣肘。
林哲玄稱醫療氣體質素欠佳可危及病人安全,例如手術用二氧化碳如有雜質或細菌可造成感染。本港醫療氣體主要供應商為林德港氧有限公司,質素值得信賴,日後製造商須按指南標準生產,令人更有信心。林德港氧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