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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機師撞車燒死 乘客家屬向司機家屬索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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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國泰機師於2015年駕乘保時捷跑車,其間撞上橋墩起火,兩人在車內雙雙燒死。乘客家屬入稟提出傷亡訴訟,向司機家屬追討賠償,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原告方傳召證人表示,遇事乘客案發時擔任國泰初級副機長,月薪為7萬港元起跳。

原告稱月薪逾7萬 追討收入訓練費損失 

案件原告譚李錦華(音譯),為跑車乘客、國泰初級副機長譚兆璋的遺產管理人;被告為黃佩恆和利寶國際保險有限公司,前者為跑車司機、國泰二副機長黃奕的遺產管理人。事發於2015年3月,黃駕駛跑車載譚兜風,至葵涌貨櫃碼頭對開撞上橋墩,跑車陷入火海,兩人同在車內燒焦亡。據了解,被告方早前承認法律責任,願意為原告方的損失負責,但雙方無法就賠償額達成共識,原告要求被告賠償逾2000萬元。

原告方傳召國泰飛行管理銷售及風險經理李諾(音譯)作供,李曾與死者譚兆璋共事。綜合庭上證供和書面供辭,譚於2010年底加入國泰,於2014年5月擔任初級副機長,具有駕駛波音777客機的經驗,月薪為7萬元起跳;假設通過飛行考核,譚有機會正式晉升至副機長,月薪達10多萬元。

原告追討的收入損失,包括譚兆璋遇事前的薪酬福利、飛行訓練費等。呈堂文件顯示,國泰機師除了獲基本底薪,亦有飛行津貼和醫療保險等。李諾供稱,譚和其他國泰機師一樣,曾派駐澳洲接受飛行訓練,其間每人每日獲發15澳元(76港元)零用錢。

被告方關注疫下薪酬大削

被告方關注,新冠疫情下航班大減,國泰於2020年要求機師簽訂新合約,更改薪酬計算方法,大幅削減底薪和福利。李諾表示,國泰明言機師拒絕簽新合約的話,將被終止合約,意味要離職。被告方提出,有新聞報道指國泰近四成機師離職。李稱四成流失率並不準確,但承認機師士氣受影響。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 1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