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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致電法官萬次 男子控藐視法庭撤打電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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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五旬漢涉嫌兩年前打出逾萬次電話滋擾法官,除了被控4項不斷打電話罪,律政司另於高院控告他藐視法庭。裁判官早前下令,「不斷打電話」案毋須等待另一案審結後才進行,宜盡快處理。「不斷打電話」案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銷起訴,理由是要集中處理該藐視法庭案,並同時申明被告罪責更適合於高院處理。

被告陸志榮(58歲,報稱廣告設計師),昨被撤銷4項不斷打電話罪。控方甫開庭即申請撤控,以免本案干擾高院處理被告藐視法庭罪,澄清不是本案證據不足,而是要集中處理藐視法庭案。

控方稱律政司針對被告提出的高院司法程序會繼續,以反映罪行嚴重。裁判官批准撤銷後,向被告解釋本案結束,但藐視法庭會繼續進行。被告表示「清楚明白」。

翻查資料,被告早前透過代表律師提出反對再押後不斷打電話案,辯方促法庭遵刑事審訊原則,盡快審理以免構成不公;控方提出,如果「不斷打電話」案先開審,恐令被告可用「一案兩審」為由反對高院的司法程序。最終裁判官下令「不斷打電話」案宜盡快審理。

【案件編號:ESCC 19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