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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指中大餐廳招呼「外人」 中大餐廳負責人指難執行憂起衝突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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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指,有中大餐廳向非中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及外送食物服務,便利店沒有領取牌照下售賣食物。有中大餐廳負責人表示,近日校方取態變得嚴厲,要求餐廳張貼告示,告知食客有機會被要求提供身分證明等,但未見具體執行細節或指引。

其中一間中大餐廳的負責人陳小姐今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所經營的餐廳有按規定張貼相關告示,但餐廳無權要求食客出示證明,難以識別每位到訪者身分,要區分學生教職員或外人的執行上有困難,又擔心日後若因查證身分而引起衝突,認為或需校方加派保安協助。

陳小姐表示,合約條款清楚列明只對學生、教職員及校友提供餐飲服務,而基於只服務校內人士,故不需額外申請食物牌照。她指相關經營模式非中大獨有,其他院校亦有類似情況,認為若校方嚴格執行將令獨立經營變得更為困難。她指經營三年多,利潤一向不大,雖然租金便宜,但校方要求向學生提供相宜的食物價格,加上通脹、人手不足等因素,而且校方本身又無相關營運經驗等,餐廳成本與利潤已不成比例,稱合約到期後不打算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