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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鄭州雨災丟官 前市長恢復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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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21年河南鄭州「7.20」雨災釀成重大傷亡,當時被記大過處分的副市長陳宏偉,近期升任鄭州市委常委;而遭降級處分的時任鄭州市長侯紅,已轉任省衛健委副書記、副主任,並明確為正廳級,級別與原職(鄭州市長)同級,排名更在部門領導首位。

曾遭記大過 前副市長升市委常委

國務院調查組在2022年1月公布「7.20」雨災調查報告,指當地政府存在瞞報、應急處置不當等行為。89名公職人員被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問責。其中時任鄭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陳宏偉,在2022年1月被政務記大過處分。近日鄭州市政府網站更新信息顯示,陳宏偉已是「鄭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另外,時任鄭州市長侯紅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她並隨即辭去鄭州市長職務。一個月後,侯紅擔任河南省衛健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南方都市報》昨報道,省衛健委官網的「領導信息」欄中有9名官員,侯紅的職務介紹註明「正廳級」,她雖然是「副手」但排名第一,而省衛健委主任黃紅霞(農工黨河南主委)位居第二。

中國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其中受「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在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而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政務處分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記大過、降級的處分期限分別為18個月和24個月,處分期內,不得晉升職務、職級、銜級和等級。侯紅與陳宏偉雖然已過處分期,但有關職務變動仍引起網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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