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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鄧燕梨認罪 官指有部署明言判監 搜屋前兩入單位取電腦手機 存寄李卓人信件家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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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今年3月涉違反國安法被捕,其胞妹鄧燕梨在警方搜屋前兩度進入單位,取走胞姊的電腦及手機,遭警方國安處拘捕。鄧燕梨昨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裁判官曾慶東表示,被告折返單位時間雖緊絀,但經過思考和部署,明言判監無可避免,下令先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求情稱姊被捕沒深思 無意毁證

被告鄧燕梨(63歲)為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的胞妹。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求情稱,被告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年幼時雙親不幸離世,三姊妹一同成長,被告勤奮好學、考入港大取得文學院學士及社會工作碩士學位。辯方呈上的求情信稱她一生服務香港社會,具正面良好品格;另稱與被告「度過一生」的胞姊當時被捕,被告沒深思熟慮下初犯,在警署為胞姊交保釋金時被發現袋內的電腦等,可見她無意銷毁證物。

官:被告不會知證物內有何資料

控方表示,被告的胞姊因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法庭應按照該罪的方向考慮判刑。辯方同意國安法罪行不屬輕微,但涉事資料不牽涉國安罪證,另案尚未正式起訴,幾乎無造成實質影響,本案並非最嚴重。裁判官曾慶東稱,被告重返單位,雖時間緊絀,亦不知她做過什麼,但她經過思考和部署,最終拿去電腦和手機,案發時被告也不會知悉證物內有何資料。

案情:鄧燕娥稱無鑰匙 聯絡妹開門供蒐證

根據案情,今年3月9日鄧燕娥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赤柱被捕,她稱沒有荔枝角美孚新邨寓所的鑰匙,想透過律師、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的胞弟何俊麒,聯絡胞妹、即被告開門讓警方搜查,警方批准鄧燕娥下午1時許致電。下午4時多,鄧燕娥被押返寓所,被告到場以電子密碼開門,警方蒐證至6時半。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接過何俊麒來電後、搜屋之前曾進入單位兩次。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她近下午2時半到達大廈大堂前往單位,離開大廈10分鐘後折返,兩次在屋內分別逗留69分鐘及41分鐘。警方兩日後拘捕被告並檢取一部手提電腦及兩部手機。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電腦和其中一部手機屬於胞姊,「我前日知道我家姐被人拉,我就下晝返咗去美孚個單位拎番」。警方在鄧燕娥的電腦和手機發現載有鄧燕娥的家庭照片及給丈夫的信件照片,被告手機紀錄則顯示,她當日和何俊麒共7次通話。被告在錄影會面除了簡介個人背景,對大部分提問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WKCC4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