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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型助理涉捅斃17歲男子 判囚4年3個月 死者母庭上痛罵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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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型助理涉與同事因瑣事爭執,同事找來朋友到場幫忙「講數」。雙方衝突期間,髮型助理持刀捅死同事的17歲友人,早前獲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謀殺罪則不成立,今(11日)於高等法院判囚4年3個月。法官表示,如果衝突雙方能夠克制,就不會發生本案悲劇,被告將利刀藏於褲袋內,行為實在愚蠢。法官判刑後,死者母親大喊「我個仔得17歲」,保安人員見狀制止。

被告張斌(現年32歲)被控於2019年7月6日在元朗紅棉圍厚德樓地下外謀殺男子黃智煒(終年17歲)。辯方求情指,被告某程度上受激怒之下殺害死者,但他願意向死者家屬致歉。辯方表示,被告於案件較後階段才承認誤殺罪,對案件有悔意,冀獲接近三分之一的認罪扣減。

法官張慧玲判刑指,本案源於被告不小心踏中髮廊同事Ling的鞋子,雙方始於口角,繼而動武;死者並非Ling直接召喚「幫拖」的朋友,因朋友事忙才代為到場,不幸在糾纏期間身亡。張官表示,被告向Ling動粗之後,雙方互相指罵,Ling掌摑了被告一下;事件此階段應該完結,惟Ling拒絕接受被告的道歉,更發脾氣聯絡朋友到場,導致悲劇發生。

張官接納雙方衝突時間較短,被告帶刀並非為了報仇,Ling的友人亦曾手持伸縮棍,但強調涉案刀具鋒利,被告帶刀到場實在愚蠢。張官採納6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獲四分之一刑期扣減,加上案件拖延構成精神壓力,判囚4年3個月。

張官宣判後,死者母親罵被告「X街仔唔會有好結果」,指「死咗一個人,?家仲唔洗坐啦」。在保安人員制止之下,一眾親友自行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