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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企圖煽動 古思堯還押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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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運人士古思堯上周預告抗議區議會選舉制度不容民主派參選,出發前被捕,被控「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古思堯在庭上表示預計上周五(8日)帶自製棺材到選舉事務處示威,「我未做得到已經畀國安處拘捕咗,我唔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打斷稱,案件目前押後處理。古思堯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其間他須還押。

預告示威 「未做到已被捕」

被告古思堯(77歲)沒有律師代表。控方申請押後案件,指古曾到訪選舉事務處辦公室,並與職員對話,需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核實,並作進一步調查。古思堯申請保釋被拒,他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就古獲分配恩恤安置單位,蘇官指示警方在古還押時知會房屋署,以免對他造成不利。

控罪指稱,古思堯於今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 5279/23】

(區議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