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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貪23億逃美20年遣返 中銀支行長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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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逃美20年後於2021年被強制遣返回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圖),被控貪污、挪用公款23億元人民幣,廣東江門中級法院昨(13日)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並罰,決定對許國俊執行無期徒刑,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許國俊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央視報道,法院經審理,被告許國俊1993年至2001年利用擔任中銀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便利,伙同中銀開平支行兩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等人,貪污公款6221.73萬餘美元、3.63億餘港元、146.1萬餘德國馬克,共計折合人民幣9億餘元;挪用公款3.55億餘人民幣、2000萬港元、1.26億餘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4億餘元。

伙兩任行長均遣返 各判12年13年

中國銀行2001年10月首次實現全國電腦聯網監控,發現開平支行帳目存在4.8餘億美元資金缺口,前後3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下落不明。3人經香港飛往加拿大,再轉機飛往美國。

余振東2002年底在美被捕,2004年被以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錢罪判監12年,中方承諾余回國不會被判多於12年刑期,余同年被美方驅逐出境,隨即押回中國,2006年江門中院判他12年有期徒刑。

許超凡2003年被美方羈押、2009年判監25年,2018年被強制遣返,遣返條件是不能判死刑,2021年判監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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