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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銳紹:不須看盡魚龍戲 終遣君王怒偃師——從「完善管治制度」看「愛國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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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新一屆區議會塵埃落定,特首李家超到北京述職,中央對這次選舉表示讚賞。與此同時,區議會有新指引,加強監督。這是「完善選舉和管治制度」和推行「愛國者治港」的最後一塊拼圖,一切順利,符合官方所想。但關鍵是,「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如何變成實效?沒有被視為「愛國者」的板塊如何調動,才能雙翼齊飛?

忽然記起唐代李商隱《宮妓》的詩句:「不須看盡魚龍戲,終遣君王怒偃師。」他引用古代傳說:有偃師(工藝師)做了一個「假娼」(古代歌舞機械人),送給周穆王。但假娼後來招引其他姬妾,周穆王大怒,下令殺偃師。偃師只好道出真相,把假娼拆開,才免一死。這詩的重點是,毋須弄虛作假,爭寵於權貴,否則逢彼之怒,自己也不好過。

(1)不宜壟斷「愛國者」定義

先旨聲明,本文不涉及任何人,只是理論(甚至空談)而已。我相信很多人都能達到廣義的「愛國者標準」,包括建制和泛民中人。但有些問題必須弄清,例如:

──是否真「愛國者」,必須看其言行和影響是否合乎整體大局的利益?我說的是「整體大局」,而不是「某集體」,更不是「小集體」或個人的利益。有些「愛國愛港」人士,提出的建議看來符合官方口徑、方向和利益,但實際是激烈甚至激進的(以前稱為「形左實右」),接納了只會令整體大局更壞。

在此,我只能舉一些久遠的例子。當年康生在延安時期進行「搶救運動」,表面上配合毛澤東的「整風」大局,實際是「反『內奸』的整人運動」。又如,香港回歸前,一名港英遺臣(現已故,姑諱其名)曾向時任港澳辦主任魯平建議:毋須選特首,中央任命即可。幸好魯平清醒,對我說(當時我長駐北京)「此人只可使用,但永不重用」。

那些建議好像令中央更能從心所欲,但把官民關係弄得更糟,客觀效果更是破壞官方形象(民眾會認為他們的意見是中央政策)。所以,已故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廖瑤珠生前有一句名言:「愛國可以不分先後,但必須分真假。」此語在政圈中流傳至今,只是重視與否而已。

──與官方不一致的人,甚至有相反的言行,必須看他們是否構成實質的破壞?如果沒有,不能說他們「不愛國」,或隨便稱為「反對派」。這是從寬鬆的角度解讀「愛國者標準」。其實,反對者有時比「愛國者」更愛國。我馬上想起一個人──剛在美國逝世的高耀潔醫生。她揭露內地的「血漿經濟」(賣血),並揭發愛滋病氾濫與此有關,官僚包庇是「加速器」。她不畏權勢,受盡打壓,還得到吳儀(時任副總理,分管衛生)關注,但最後這兩位女強人也敵不過官僚利益,高耀潔只能流亡外國,寫了8本有關中國愛滋病的書。她的高潔,不是比很多「愛國者」還值得尊敬嗎?

──官方必須清楚闡釋,並以行動證明──「愛國者標準」不是鬥爭工具。鄧小平說不怕人罵共產黨,因為「共產黨是罵不倒的」,「不管各種政治觀點,包括罵共產黨的人,都要大團結」(1984年10月3日〈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當然,他的前提是不能在香港製造混亂,但我相信這也是港人的態度,並無二致。所以,毋須把廣義「愛國者標準」變成狹義標準,更毋須壟斷解釋權。

(2)建制派怎樣可以真建設

我完全肯定建制派中也有好人、能人、善人,真心實意從他們的角度作出貢獻。在此,我誠意希望他們做到「一要兩不要」。

──「一要」: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發揮對整體大局有利的作用。我不會要求他們犯顏逆諫(這類人已是鳳毛麟角),只希望他們好言相勸也好,擦邊球也好,但總要有講真話的勇氣(尤其在內部交流);這是最低要求,否則尸位素餐。我馬上又想起另一人──已故的中共前智囊曹思源(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他在「六四」後坐牢,但出獄後繼續推動《破產法》。當時中央不接受「破產」的概念,但「破產」確實符合國有企業的需要,對整體經濟改革十分有利。結果,他互借東風,進退有度,成為多個經濟大省的「省師」,後來還適度推動地方的政治改革。

──「兩不要」之一:千萬不要做盲目的「加碼派」。我理解官場中有些態勢暫時無法扭轉,食君之祿,擔君之憂,中外如是。但當中央落八十分「柯打」時,下級不要用一百分、二百分的力度執行,否則往往由「左」變成極左。待到出現反效果時,多數是「終遣君王怒偃師」。

──「兩不要」之二:千萬不要隨便和輕率地作出不負責任的建議;提出意見必須深思熟慮,事前多廣泛聽取正反兩面的角度,不要草率行事,否則適得其反。記得多年前香港仍是「天之驕女」的時候,曾與內地有某些摩擦,當時有智囊向港府提出:「有事找阿爺(中央),一切都會Yes。」其實,這類建議只會破壞香港與內地關係,結果引起內地有關官員不滿,聲言以後「一粒鹹豆也不給他吃」。

(3)高層怎樣辨識和對待真愛國

──前總理朱鎔基作了很好的示範。他每天至少看3份香港報章,而且是親自看,盡可能全份看,還專門找批評的文章看(見《朱鎔基講話實錄》)。他也看節錄、摘要、內參,但不完全依賴。這就可以相輔相成,掌握全面情况。所以,他說得出這樣的話:「如果香港搞不好,不單你們(港方)有責任,我們也有責任。香港回歸祖國,在我們的手裏搞壞了,那我們豈不成了民族罪人?」(見2002年11月訪港的講話)第一位港澳辦主任廖承志了解香港情况時,專門要人給他送上「右報」,還說「左報寫說的都是我要他們寫的,還要看嗎?」(見金堯如回憶錄)

──對於明顯「過火」的事情,適宜及時制止,並用適當的方法澄清。例如近期中文大學副校長吳樹培被即時解僱一事,外界不知全面情况,只會猜測這是否中央政策或授意?當然,在一般情况下「港事港辦」,但如果某些事情已引起外界對「一國兩制」和「大學自主」的質疑,將影響香港的整體大局,有關方面是否應該有所協調,並趁機講述正面的政策?否則巧言令色、文過飾非,所有壞帳都會算到中央頭上。

──對於唯恐天下不亂的建議和行動,必須拒諸門外。這樣才能吸引真愛國者心悅誠服,否則又是慢性自殺。總之,「不須看盡魚龍戲」,無復今生活偃師!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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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銳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