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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方澤:坐的士「司機發辦」 不如開放網約車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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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日立法會三讀通過《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及支持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加強規管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的士服務態度問題非一日之寒,有議員和業界已提出新法例執行上舉證困難,而且罰則亦較已有法例所定為低,未必具阻嚇性。雖然議會討論談及網約車、白牌車,區區卻驚訝似乎不見有議員提出將網約車合法化,引入競爭才能改善的士質素。

網友諷刺 道盡乘客經驗

網友諷刺坐的士應如食壽司有「廚師發辦」,要有「司機發辦」:讓司機決定載客目的地;又有漫畫家畫一系列「如何寵愛優質的士大哥」漫畫,建議「開車門,(不坐車)放低500蚊即刻走」,獲眾多網友讚好。這些意見道盡香港人坐的士的經驗:遠嫌太遠、近嫌太近;過海例必「唔識路」;聽到不想去的目的地,則時常指要「交更」而拒載;或全程喋喋不休、對不合意的行程「講說話畀乘客聽」。

市民當然明白的士司機搵食艱難,車租高昂、收入微薄,總想每一程都恰當距離、不塞車又順路熟路、目的地最好是多街客地區有人坐車回程,臨交更的一程目的地最好近交更地方,賺盡每一刻。但世事豈能盡如人意,做銷售員也不一定個個大客,老師也不是每個學生都乖巧精英,但職業意識就是不能揀客。

近10多年,的士業界常將生意問題歸咎於「白牌車」,即非法出租汽車或載客取酬的車輛,怪市民更多用網約車而不坐的士,政府亦已在是次修例提高罰則。其實網約車價錢比的士略貴,為什麼市民不選擇的士?朋友分享老實話:小市民趕時間才坐的士,但在路邊截幾架的士,一不過海二不熟路三要交更四要受氣,不如一早找網約車無咁嬲。

引入競爭能改變現狀

運輸署於2020年設的士、公共小巴及公共巴士司機職前課程,要求新司機必須修讀才能獲正式執照,幾年下來卻不見得服務有改善。區區亦曾參加職前課程,其中一個單元談及客戶服務,同學對運輸署合法卻「離地」的建議嗤之以鼻。

的士服務態度可以透過規管和教育去改變嗎?可能可以,但要很長時間。如果業界沒有改變自己的決心,繼續諉過於白牌車,實在對司機和市民也無益。

現在政府提出的士車隊制度,希望透過的士業界內的競爭,以鼓勵改善服務質素。車隊建議的成效卻成疑。更令區區感到疑惑的是,為什麼要鼓勵的士業界內的競爭,而不是開放整個點對點交通服務的競爭?

政府表示將就規管網約車平台諮詢。近年政府熱中於透過修訂法例以「修補法律漏洞」,何不直接將網約車合法化?坦白說,某網約車公司在港運作約10年,早就成了不少市民出行代替的士的選擇。而網約車在外國及內地都非常普遍、運作純熟,相信相關公司亦多年有就法例建議游說政府。市民有需求、執行困難不大,為何依舊未合法化?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原因成謎,也不見今次修例有相關建議。難免多番被市民懷疑,皆因開放市場會撼動的士牌擁有者的既得利益。

建議設立的士車隊,其實已間接證明政府同意競爭才能改善服務。開放外部競爭,才能迫使的士業界直面服務質素問題,也是香港多年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常識。只是在這些年頭,似乎不少常識不是常識,要人反覆提醒,也是怪事。

作者是教育及時政評論人,持有的士司機證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田方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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