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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舊生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遭DQ申司法覆核 評議會稱不涉重大公眾利益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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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的3名舊生,早前遭評議會常委會取消參選資格(DQ),其中兩人提出司法覆核指,常委會沒解釋他們被DQ原因,要求法庭宣告DQ決定不合法,並撤銷決定。案件今(20日)在高院審理,評議會一方認為挑戰DQ決定只流於學術討論,他們其後仍可被DQ,法庭無權審理這私事議題,應駁回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聽罷雙方陳辭,押後於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宣布裁決。

申請人為逸夫書院學生會代表會前主席謝煒洛和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前主席孫昊賢,建議答辯人為中大校友評議會。孫昊賢及評議會主席、選舉主任楊于銘有到庭旁聽。

申請方陳辭指,中大校友人數眾多,在該次選舉DQ屬重要議題,兩名申請人參選被拒,卻沒獲常委會告知理據,他們亦沒機會回應指控,是剝奪發言權。雖然謝煒洛曾經發送電郵,談及傳言有指常委會或考慮到其刑事案底,但他牽涉非法集結、襲警等不同罪行,難以具針對性地辯護。

申請方援引劉小麗選舉呈請案,稱被DQ參選人需獲得機會回覆,方為公平做法。申請方續指,楊于銘沒清楚解釋DQ原因;而兩人延遲6個月後才入稟,因為申請法援需時獲批,期間他們也有跟進及嘗試解決問題。

答辯方陳辭指,本案延誤提出司法覆核,沒有充分理由接納此等例外情况,常委會DQ不涉重大公眾利益,僅是私人領域事宜,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而且,挑戰DQ決定無實際效用,只流於學術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