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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准投資「非住宅房地產」 許正宇:申請人或在港開設業務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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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稱計劃)細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今早於商台節目表示,計劃容許申請人投資「非住宅房地產」最多1000萬元,是考慮到申請人有機會在港開設業務,由於住宅房地產涉及民生,故不納入計劃。

許正宇今早亦於港台節目指,自《財政預算案》及《施政報告》宣布推出計劃後,投資推廣署有跟潛在申請人溝通,指東南亞地方的人士表示對計劃有興趣。許說,隨著計劃有更多細節公布,相信不同中介機構都會推廣計劃,希望申請愈多愈好,亦冀審批過程愈快愈好。

許正宇表示,對比有類似計劃的新加坡,其最低門檻為1000萬新加坡幣,折合約5000萬至6000萬港元,認為本港計劃的門檻較有吸引力。許指,申請人參加計劃是希望日後能夠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認為本港的生活及教育環境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