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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榮光禁令案明年2月續 律政司獲准提額外理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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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高院原訟庭拒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批禁制令,律政司不服上訴,原訟庭批准爭議大部分理據,但要求刪去涉及寒蟬效應的內容。律政司昨日披露上訴庭的命令,顯示律政司擬爭拗的上訴理據,一概獲上訴庭接納提出。律政司提出的額外理據,包括原訟庭是否誤判禁令會引致寒蟬效應,以及原訟庭是否沒有充分考慮禁令對有意違令產生「鎮壓作用」(suppressive effect)。

包括原訟庭是否誤判禁令致寒蟬

上訴庭周二開庭審理上訴,會否頒下禁令未有定案,案件明年2月24日續審。律政司昨日披露文件顯示,上訴庭3名法官聽取律政司和「法庭之友」陳辭,在《榮光》禁令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批准律政司修訂上訴通知書,並提出額外的上訴理據。換言之,原訟庭法官陳健強早前拒批許可的上訴理據,均獲上訴庭接納可提出。

政府、律政司及警方網站昨日上載最新的上訴通知書,律政司的上訴理據增至約20頁,包括原訟庭是否錯誤運用酌情權,誤判禁令帶來寒蟬效應。律政司提出,禁令「僅擴大」刑事法律的阻嚇力,更有效阻止危害國安行為,上訴庭應重新審視禁令的影響。

「教育能糾正公眾對歌曲用途誤解」

律政司質疑原訟庭脫離現實

律政司亦爭議,原訟庭認為巿民無時間了解禁令範圍又或接觸不準確資訊,並非司法機關應考慮的問題,稱港人有義務了解法律界線和遵守國安法,「捍衛中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全港市民的共同責任」。

此外,律政司爭議原訟庭無充分考慮禁令產生預防作用,亦沒考慮頒布禁令後可阻嚇有意將《榮光》用於非法用途的人。對於原訟庭表示教育可能更有效糾正公眾對歌曲用途的誤解,律政司質疑屬脫離現實,冀上訴庭釐清。

【案件編號:CAMP 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