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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雄:西隧錯收費屬承辦商疏忽錯誤所致 即使外判政府仍需對事故負責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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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隧日前的三隧分階段收費系統出錯,運輸署昨晚指,事件不涉刑事成分,事故源於隧道費服務商職員未有清除舊有指令,令正確的分時段收費表被舊有的「633」收費表取代。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表示,事件屬承辦商疏忽錯誤所致,並非系統的結構性問題,已要求承辦商日後執行關鍵程序時須取得運輸署同意,又指政府即使外判收費系統的營運,仍要對事故承擔責任。

林世雄今早於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運輸署一般採用的收費系統,都是由電腦系統按時執行,是自動運作,不需要定時提醒,而更改收費表屬重要改動,須得到署方同意。

被問到是否需加強對外判承辦商的監察,林世雄指,政府因人手不足或專業情況等,將營運工作外判,但承認責任仍然屬相關政府部門,「工作依然是政府工作,所以責任依然在政府,政府的監察是必須,亦要到位」,他指當局會不斷檢視提升服務的空間。

至於三隧分階段收費的成效,林世雄表示,方案後首3個工作天,紅隧及東隧平均車流分別少了13%和7%,西隧則多了14%,反映措施初步已見成效,但由於近日學校開始放假,亦有市民趁假期外遊,有待農曆年長假期過後再檢視數據,預計最少3個月才能見明顯的分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