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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宣判 兩被告分判死緩及無期徒刑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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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今早(27日)於山東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呼富吉因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一被告唐立霞同以拐賣兒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呼富吉及唐立霞須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50餘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間,呼富吉和唐立霞拐賣李某慧、郭某振、楊某豪、李某豪四名兒童。2001年,呼富吉伙同他人拐賣兒童楊某羽。

山東聊城男子郭剛堂的兒子郭新振在1997年時被拐走,其時兩歲,郭剛堂自此獨自一人駕電單車走遍全國各省尋子,歷經50多萬公里,最終公安機關尋回郭新振,父子在24年後得以團聚。郭剛堂的事迹於2015年被拍成電影《失孤》。相關報道:《失孤》原型郭剛堂尋親24年找回兒子 劉德華送祝福

(央視新聞/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