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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話你知:90年代京廣帶頭禁放 為防污染降噪減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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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州在1992年6月實施《廣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是第一個禁放煙花爆竹(禁放)大城市;緊接着北京於1993年實行城八區禁放(目前北京全域禁放)。全國城市隨後紛紛跟隨,公安部2017年數據顯示,全國有444個城市禁放,其中省會10個;764個城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限放),其中直轄市4個、省會15個。

各地制定禁放規定的理由與廣州大致一樣,包括防止污染,減少噪聲、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目前廣州城區8區禁放,從化、花都、番禺限放,違反個人可罰款5000元人民幣(下同),單位則可罰2萬元。因重大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的,由主辦單位向市公安機關申請。

今年元旦,河南等多地都有民眾不顧禁令公開上街放煙花,部分地方執法時引起衝突。央視網當時發文稱,是時候正視煙花禁放問題。

公安消防頭痛 煙花概念股大漲

全國人大法工委前日的認定讓公安、消防系統頭痛,廣州消防昨評論稱,為避免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我們該怎麼做?」同時,內地A股的煙花概念股大漲。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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