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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補地價「標準金額」擬擴至新界農地 首階段涵10分區 代政府建設施可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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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計劃將工業大廈重建補地價的「標準金額」安排恆常化,並擴展至新界農地,讓發展商計劃發展區內農地時,可選用「標準金額」方式補地價,首階段涵蓋元朗、北區及屯門,包括現有新市鎮及鐵路站附近範圍共10個分區,冀加快土地供應。如申請人修契時受政府委託興建政府設施,相關工程費可於補地價中扣減。發展局明年首季將公布10個分區的「標準金額」,4月1日生效,其後每年檢討。

發展局:提供確定性加快發展

發展局表示,標準金額安排為傳統機制以外提供另一選擇,旨在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從而精簡發展程序和加快發展。發言人稱,過去兩年以先導計劃形式套用於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重建,然後擴展至「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的新發展區項目,包括古洞北及粉嶺北。至於昨宣布的新措施,包括將工廈的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恆常化,亦將擴展至新界農地。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政府會規定發展商申請的私人土地面積至少有50%為農地,就可選擇以「標準金額」方式補地價。

試行計劃首階涵蓋元朗、北區和屯門共3區,以引導市場集中資源在交通配套完善,以及社區規劃和配套較佳的農地作高密度發展,以加快土地和房屋供應。首階段涵蓋範圍將劃為10個分區,包括4個現有新市鎮分區和6個現有或擬議鐵路站分區(見圖)。

工廈「標準金額」變恒常 多數十幢符資格

以古洞北現行的「標準金額」,修契後作非住宅用途,每平方米為2.75萬元,住宅為4萬元,而修契前的農地每平方米「標準金額」為4000元。按「標準金額」徵收的補地價金額,是修改地契前後的土地價值差額,即修契後價值減去修契前價值,而土地價值是以修契前後標準金額各自乘以總樓面面積計算,若為農業用途則以用地面積計算。如申請人修契時受政府委託興建政府設施,相關工程費可於補地價中扣減。

另外,發展局計劃將現時工廈重建補地價「標準金額」先導計劃恆常化,並將適用範圍擴展至1987年前落成的特殊工業用途工廈,例如皮革鞣製、成衣製造和食品製造,估計全港有數十幢工廈符合資格,主要位於觀塘、屯門、元朗及葵青。

民建聯立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政府容許透過扣減補地價,要求換地申請人建造相關設施,以加快提供公共設施以服務新發展區居民。他說過往政府曾因要先做好設施,拖慢其他土地發展,今次修訂安排將有利北部都會區整體建設。

議員:利北都整體建設 長春社憂農地受威脅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擔心,計劃涵蓋地區如牛潭尾及丙崗有不少優質農地受發展威脅,日後政府進一步擴展計劃,將令更多農地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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