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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最高檢:嚴打財務造假操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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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高檢察院昨日通報懲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重申嚴打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證券犯罪,堅決懲治金融腐敗。最高檢亦公布,今年前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11,060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疑犯,提起公訴22,529人,起訴人數同比減10%。

涉金融犯罪

首11月起訴逾兩萬人

據「央視新聞」報道,最高檢昨發布《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從嚴打擊證券犯罪。其中,嚴厲打擊上市公司欺詐發行、違規信息披露等財務造假犯罪,全鏈條追訴挪用資金、職務侵佔、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關聯犯罪,服務保障股票發行註冊制。嚴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嚴重破壞市場交易秩序的犯罪。

續高壓反腐 懲監守自盜

《意見》還提出懲治金融腐敗犯罪。保持金融領域反腐敗高壓態勢,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嚴懲金融領域監督、管理、審批等環節通過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加大對金融監管人員和國有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監守自盜、與不法分子內外勾結的犯罪懲治力度。

最高檢在發布會上同時公布,今年前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11,060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疑犯,對22,529人提起公訴,起訴人數同比下降10%,罪名相對集中。涉及主要罪名包括非法集資;中小銀行、信託、票據等金融信貸領域,資本市場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

最高檢指出,在辦案中發現,各類金融犯罪背後,資金掮客、技術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產業鏈問題日益突顯,助推犯罪甚至成為誘發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鏈條懲治金融犯罪及其關聯犯罪是今後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