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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慈雲山車房爆炸案 遺孀獲賠逾7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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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慈雲山一間車房於2015年4月26日發生石油氣缸爆炸,釀成3死多人受傷。肇事車房技工2020年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判囚8年。兩名死者由家屬代表入稟,向該名技工及同在事件中死去的車房東主追討損失。其中一名死者為61歲男的士司機,暫委法官周偉倫昨於區院頒令,兩名被告須向死者遺孀賠償逾72萬元,當中已包括喪親之痛的賠償、對死者的經濟依賴損失及殮葬費。

案中死者陳錦波(終年61歲)由他妻子高少燕(音譯)代表入稟,向涉案技工黎駿豪,以及身亡的車房東主胡漢偉,其遺產管理人曾頴詩索償逾72萬元。

周官頒下判辭指出,首被告黎駿豪曾向法庭表示不爭議索償及相關金額,次被告胡漢偉由其代表提出修訂原告的索償金額至約34萬元。周官考慮證供後,頒令兩被告須向原告賠償722,938元。

另一索償案高院待審

案中另一名死者、車店相鄰玻璃店女東主伍靄霞(終年65歲)由其遺產管理人伍乾元,同樣向黎駿豪及胡漢偉的遺產管理人索償。兩宗索償案原本同在高院處理,由於本案的索償金額屬於區院可處理範圍內,故轉介至區院處理,而另一案則留在高院待處理。

【案件編號:DCPI 4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