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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再要求釐清檢控時限被拒 官:不接受提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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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辯方在案件開審時爭議「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超出半年檢控時限,控方不同意,3名主審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裁定檢控無逾時,辯方隨即要求法庭再釐清檢控範圍,並就此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辭。法官考慮後昨表示,辯方以釐清爭議為由提出新觀點,但法庭先前已給予充足機會解釋理據,最終拒絕接納辯方申請。

辯:「未完成串謀協議」或惹不公

國安法指定法官兼高院法官杜麗冰、李運騰、李素蘭早前聽取雙方陳辭後,裁定檢控時限由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停刊日起計,即同年12月24日完結,而法庭在當年12月14日收到控方來函加控煽動罪,界定為開始檢控時間,因此檢控無逾時。

辯方昨簡短口頭補充,重申法改會當初就煽動罪立法時已考慮到「未完成的串謀協議」(unconsummated conspiracy)或會造成不公;控方則反駁,法庭已就議題裁決,無其他事宜需要進一步考慮和澄清。

官稱裁決清晰 辯方「嘗試大膽」

法官休庭片刻考慮後,法官杜麗冰指出,法庭已給予具經驗、能幹的辯方團隊足夠機會解釋理據,但辯方無在較早時候一併提出,實際上是以「釐清爭議」為由提出新觀點,形容屬「大膽的嘗試」,法庭不會接受,亦不認為裁決有不清晰之處。3名法官考慮後決定維持原判,法庭可繼續審理煽動罪,聽取被告答辯。

(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