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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辯稱等睇戲、未能取車 官拒納 8.31半周年兩人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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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20年2月有網民發起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紀念活動,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最終77人被捕。涉案兩名男子早前否認暴動罪,其中一人被指與其他示威者向警方私家車擲物,車上警長下車警告並持槍戒備。區院法官昨拒接納兩人的辯解,裁定暴動罪成,他們還押至1月31日判刑。

兩被告為廖敬軒(21歲,侍應)和杜家駿(27歲,客戶服務員)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

官:被截停已過開場時間

兩被告表證成立,選擇出庭自辯。廖敬軒稱當晚10時許專程由鑽石山往旺角晚膳,其後再到朗豪坊看電影,等待電影開場時,才到案發地點流連。杜家駿稱當晚駕車接載女友,由尖沙嘴到旺角西洋菜南街一餐廳晚膳,並將車泊在砵蘭街,惟晚膳後情况混亂,未能取車,因而在附近徘徊。

暫委法官王興偉裁決表示,廖所說餐廳位處商場已落閘,根本無法入內,廖被警方截停時已過了電影開場時間,片段顯示他在現場曾舉右手向背後示意,認為他負責「睇水」和吶喊助威,支援示威者。

王官亦拒接納杜的辯解,指尖沙嘴食肆林立,「不必為此勞師動眾」到旺角用膳。對於有片段拍到警員私家車遭投擲物品,王官參照片段,認為擲物男子當時衣著、身形等均與杜非常近似,故裁定是他。

【案件編號:DCCC 465/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