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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機場穿「光時」衣 男子認煽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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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6歲無業男子去年11月經香港國際機場擬前往台灣時,被職員發現身穿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上衣,其背包亦遭警方搜出「光時」旗幟,他被捕後稱「革命」是指人們須採取2019年香港社會動盪期間的「實際行動」。涉案男子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煽動刊物」兩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至下周三(10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稱知「革命」意思

被告諸啟邦(26歲)早前被控管有他人身分證罪,獲控方撤回。辯方求情稱,被告不是政治人物,性格內向,不擅與人溝通,另外他喜歡小動物和心地善良;被告只在5個多小時內穿著印有煽動陳述的上衣,同日他攜有「光時」旗幟和衣服則未有向他人展示,非長時間持續犯案,較在網上發帖的案例輕微。

蘇官關注,被告在錄影會面下「開宗明義」表示知悉「革命」意思,法庭是否需考慮被告的煽動意圖。辯方回應稱,控罪毋須證明被告意圖,而被告的涉事行為僅是穿著該件上衣,強調香港法例及國安法沒有限制人們的思想自由。

案情指出,去年11月27日下午約4時,機場保安員工發現被告在離境大堂接受安檢時,身穿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長袖上衣,並向公眾展示。該名員工向機場中央控制中心報告後,中心報警。警方發現被告亦穿著「香港獨立」短袖上衣,管有「光時」旗幟及他手持旗幟的相片。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當時打算飛往台中短期工作,他解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意思是將香港變成為一個獨立個體,香港改回由英國殖民地統治,不再受中國管治,「革命」則是以「實際行動」達到以上目的。被告認為「港獨」意指香港要從中國分裂出去,成為一個獨立城市;他表明支持上述理念,並身穿衣服爭取公眾對其理念的認同。

【案件編號:WKCC 51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