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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831藏武罪成 運動教練囚5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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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衝突,警方前往油麻地站月台掃蕩,發現一個藏雷射筆、摺刀和彈射器等的背包,現年27歲運動教練在背包附近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半月。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稱,控方延誤提控近4年,其間被告成家立室,展開人生新一頁,案件對其家庭造成重大影響,惟被告仍需負責,冀他刑滿後盡快重投社會。

辯方求情稱,被告馬俊仁近年結婚,女兒去年出生,現未滿1歲,被告是負責任的丈夫和父親,下班後會分擔家務和照顧女兒,家庭和睦,其妻形容他對家人的愛「無可置疑」,永遠將家人放在首位。被告原為家中經濟支柱,妻子現需找全職工作,搬回娘家由父母幫忙照顧女兒。被告僅在街上撿起有人遺下的背包,回家途中被捕,他沒有拿出物品準備使用。

求情稱顧家 延控4年獲減刑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稱,被告無案底,性格和背景良好,身邊的人對他評價正面,犯案與其性格不一致,接納他出於社會風氣、影響判斷而犯案,現明顯有悔意;案件令被告家庭頓失經濟支柱,「很可惜是無辦法可以改變的結果,因為干犯了控罪要負上責任」,冀被告服刑後盡快重投社會,繼續養家。

林官考慮案中牽涉物品數量不少,但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或損毁財物,採納6個半月為量刑起點,因應案件檢控延誤近4年,減刑1個月,強調看不到是控方出錯,可能因案件數量多所致,終判被告入獄5個半月。

【案件編號:KCCC 1430/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