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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黃繼兒否認撞的士 指車傷無關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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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大律師黃繼兒去年在薄扶林駕駛寶馬房車,涉嫌撞到前方一輛的士,的士司機報稱頸部扭傷。黃繼兒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涉事的士司機供稱,事後將維修報價告知黃,黃「破口大罵」,雙方和解不成。黃則質疑的士車身損耗和碰撞無關,索償約5000元不合理。案件押後至2月1日裁決。

司機:索賠5000 黃破口大罵

事發去年4月15日晚上,控方證人、的士司機姚子康供稱,他以時速30公里駛至沙宣道與域多利道交界迴旋處,其間有車從右方駛入,他都會讓路予對方;後來聽到「砰」一聲,發現黃繼兒駕駛的私家車撞到的士,導致的士車尾箱拗曲、泵把撞凹。姚頸痛頭痛,送院後獲批4日病假。

黃繼兒親自盤問時稱,當日碰撞導致的士受損的可能極低,的士或有舊疤痕。姚子康稱疤痕均由事件造成,曾將車房維修報價告知黃,黃「破口大罵」,拒絕賠償。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後,黃繼兒出庭自辯。黃表示,港大醫學院的大樓位於案發斜路,繁忙時間多人出入,他駕駛一向謹慎小心。事發當晚,他稱以低於10公里時速駛入迴旋處,「唔使踩油、入低波、踩brake(煞車掣)」,和前方保持一架巴士車身的距離。

黃稱當時尾隨一輛的士行駛,的士越過讓路口後亮燈急煞,他突然聽到「撻」一聲,遂下車和的士司機理論。黃指車上安全氣袋無彈出,相信無人受傷;強調前方的士無故停車,否認撞車將的士推前,「我架車的重量,唔會導致佢架車向前」。【案件編號:ESS 273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