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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涉理大外非法集結罪下周六判刑 官准次告保釋辦理病逝母後事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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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前往尖沙嘴科學館一帶試圖接近校園,被控非法集結的9人中有2男認罪,餘下7人全部經審訊罪成,一併押後至今(20日)在區域法院求情。23歲次被告的母親上周因病過世,因還押未能見母親最後一面。暫委法官黃士翔批准他保釋外出處理後事。患有寬關節發育不健全症的28歲女被告坐輪椅應訊,她今撤銷擔保,與其餘被告一同還押。案件押後下周六(27日)判刑。

被告王晋彥(現年24歲,下同)、鄭康成(23歲)、賴恒基(31歲)、趙穎琪(26歲)、葉佩珊(28歲)、羅芷君(24歲)及王伊婷(31歲)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王伊婷則另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另兩人鄧朗言(19歲)、吳鎮鋒(案發時19歲)則開審前認罪。

辯方求情指,各被告沒有領導角色,僅在場鼓勵其他人參加者,沒有暴力行為。案中非法集結歷時僅13分鐘,涉及100至200人,沒有任何警員受傷,嚴重程度偏低,希望法官參考在同一事件分拆的另一宗非法集結案,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

被告的個人背景方面,王晋彥十多歲時喪父,自此擔起照顧胞弟和母親的責任,他任職汽車維修並考取半熟練技工資格,打算服刑後進修,成為工程師,汽車維修師傅對他評價甚高,亦說服公司繼續聘用他;鄭康成自中三做兼職和自立,但仍成績優異,入讀城大時獲獎學金,以二級榮譽畢業,期間一直兼顧工作。鄭的母親上周因病過世,惟被告因還押未能陪伴在側,今獲准保釋外出處理後事。

認罪的鄧朗言案發時年僅15歲,在候審期間已由中學升讀港大,懲教署在報告建議他判入勞教中心,辯方希望今天判刑,惟黃官表明需要押後處理。各被告中只有患有寬關節發育不健全症的葉佩珊獲保釋,她今亦放棄擔保,還押候判,辯方透露她的右眼患青光眼,接近失明,另最近做手術在骨架安裝金屬釘,暫需要使用輔助架步行,希望在醫院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