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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8警案被告表證成立 CCTV准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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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8名警員涉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遮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及砸爛罐頭,案件昨在區院續審。其中一名被告反對閉路電視片段呈堂,法官張潔宜聽罷控辯雙方陳辭,考慮到現階段證供,認為片段與本案有關、表面上真確,批准片段呈堂。控方案情完結,辯方沒有中段陳辭,張官裁定被告就各自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預料下周一(29日)展開辯方案情,並交代被告會否出庭自辯。

被告依次為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及陳守業,被控10項罪名,包括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刑事損壞、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案中唯一警長林華嘉的辯方大律師爭議涉案閉路電視片段應否呈堂。控方陳辭表示,片段必然與案相關、表面屬實,可倚賴環境證據來確立。涉事露宿者阮文山早前作供談及案發情况,與片段脗合,康文署職員曾供稱,他將片段製成光碟交給警方,片段連貫不受干擾。控方認為辯方引用的《證據條例》並不適用。

官三問是否察覺片段有問題

辯方認未證「被人删過」

辯方陳辭指出,該名康文署職員聲稱掌管電腦,但缺乏專業資格及知識,又質疑片段有遺漏。張官問辯方有否見到片段有任何部分不流暢,辯方則稱證明片段可以呈堂的責任在於控方。張官追問辯方是否察覺片段有問題,辯方重複其立場。張官再問,「所以第五被告林華嘉未能告知法庭片段『看似被人刪改過』?」辯方表示同意。張官最後裁定片段可呈堂。

【案件編號:DCCC 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