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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醫衛局:護管局可否定非本地護士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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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擬修例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其中在評核「特別註冊/登記」護士轉為「正式註冊/登記」過程中,護士管理局把關權力成為討論焦點。醫衛局副局長李夏茵昨於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稱,護管局正制訂評核標準,將詳細列明評核員資格要求等,護管局有權否定評核結果。江玉歡等多名議員質疑現時仍未訂立評核標準,若通過修例「很不負責任」,李回應稱評核標準涉護理專業自主和判斷,不適宜納入法例一併審議。

議員質疑修例先於訂立評核標準

修例草案提出,特別註冊/登記護士可於醫管局、衛生署或醫衛局長指明機構工作,來港工作滿5年並經受僱機構按護管局標準評核後,可申請「轉正」,自由執業。多名議員昨於會上關注誰主評核的「生殺大權」,其中陳永光質疑若護士來港後主力行政,較少參與臨牀,是否適合正式註冊/登記。

李夏茵:評核「洗手幾多個步驟都可訂明」

李夏茵回應稱,護士表現需靠臨牀工作評估,如同醫生專科評核,若護士只做行政、不做臨牀便無法評核。她稱護管局負責最終把關,即「受僱機構有冇根據我的準則去評核」,有權否定評核結果,但當局認為護管局更早介入較合適,故評核標準將涵蓋受僱機構評核員資格和人數、護管局需否派員參與評核,以及評核內容例如派藥流程,「洗手有幾多個步驟都可以訂明」。

政府消息稱,「特別註冊/登記」途徑主要為滿足公立醫院人手需求,當局預料醫管局將主要循此途徑引入非本地護士,相信招聘時會考慮相關護士資歷和以往工作範疇,作為質素把關其中一環。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說,參照大灣區交流護士和以往考察經驗,該局評估日後較大機會招聘大灣區和馬來西亞護士,因當地護理課程及醫院環境與本港相若,本港薪酬亦較吸引。

人數不設限 稱會要求本地優先

會上另一焦點是日後來港護士人數估算及會否設上限。李夏茵稱法例不會列明人數上限,而由於日後主要是公營機構聘請非本地護士,政府會要求機構在護士資格和資歷相若情况下優先聘請本地護士;若未來本地人手充足,政府會要求停止引入非本地護士,保障本地就業。

不過李又表示,近年趨勢可見愈來愈多護理學生畢業後無意加入護士行業,轉投藥廠等行列,另外,政府正做醫療人手推算,初步數據顯示未來兩年醫管局需額外聘請300至500名護士,衛生署和社福界亦需聘請100和480名護士,「我可以大膽講,我相信未來5年(足夠人手)都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