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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牀照勒索禁錮大學生 兩主腦囚54及6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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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大學生3年前疑因女友私密照流出被勒索,交贖金時被帶到酒店禁錮,其母被勒索600萬元,事主自行逃離酒店,9名涉案年輕被告被捕。案中兩名主腦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5罪成立,昨在區院判囚54個月及60個月,同案一名認罪被告判監29個月。法官林偉權批評主腦兩人出於貪婪犯案,手法精密。

罪成被告楊子潁(25歲)及葉文軒(25歲)案發時為情侶;18歲男學生及黃希朗(27歲)早前認罪及出庭頂證楊和葉。法官下令為男學生進一步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2月8日判刑。

官索報告 男生押後判刑

辯方呈上被告求情信,法官質疑葉不實陳述,為楊開脫罪責,辯方回應稱葉是想保護楊。辯方強調黃辨認出葉、給予重要證供,加上認罪望可獲扣減一半刑期。

法官指出,2020年9月,事主X的前女友楊子潁與葉,以X時任女友Y的私密照,勒索5000元,黃招攬男學生行動,男生再召喚他人加入。X交贖金時遭被告們帶到牛頭角一間酒店房間,被奪去手機和銀包。翌日X母被勒索600萬元,X趁被告熟睡逃脫。同年11月,葉再勒索X父100萬元,事件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就算X沒受傷,他被禁錮失去自由和感到驚慌,他曾對楊差劣亦非被告犯案辯解。法官續指,兩名主腦是伙同犯罪,並且源於貪婪;判處楊監禁54個月,另涉多一項勒索罪的葉則判監60個月。至於黃獲減刑45%,終判監29個月。同案其餘5名被告已認罪判刑。

【案件編號:DCCC 706/21、4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