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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恩傑:設點字圖書館 讓視障者共建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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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閱讀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視障人士雖看不見,但可透過點字書及無障礙形式的讀物,吸收浩瀚如海的知識。筆者早前到訪歷史悠久的「日本點字圖書館」,更得悉該國有逾80間點字圖書館,令身為視障人士的筆者羨慕不已。

借鏡日本做法

透過閱讀增進知識,是人類延續現代文明的重要途徑,但過去數十年港府卻不太重視視障者的閱讀權。筆者認為當局實應參考日本做法,在全港各區設立點字圖書館,讓視障者能夠跟上現代文明步伐。

號稱國際大都會的香港,至今僅有一間半官方的點字圖書館。1965年起,香港盲人輔導會為全港視障群體提供點字讀物及有聲書借閱服務;而本會(香港失明人協進會)的賽馬會無障易學計劃亦有製作電子教材和書本,惟因資源有限,總是追不上社會需求。

反觀,已經有83年歷史的日本點字圖書館,其館藏數以萬計,藏量亦隨年月而不斷增加。不僅如此,日本大部分點字圖書館均獲政府資助,如把該國逾80間點字圖書館的館藏一併計算,讓視障者借閱的讀物肯定是一個海量之數。

回說香港唯一的點字圖書館,館藏量雖不斷增加,但跟日本的館藏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點字書和有聲書的增加速度更難以追上新書出版量,視障群體因此未能與健視讀者一樣,能夠及時閱讀流行和暢銷書籍。

綜觀本港情况,雖然部分公共圖書館有提供小量點字書和有聲書,惟對視障者的需求根本是杯水車薪。即使康文署設有「香港公共圖書館電子書」系統,但當中提供的書籍格式往往只是掃描版本,電腦讀屏軟件根本不能讀出,致視障讀者未能受惠。

港府有責任保障殘疾者閱讀權益

事實上,日本早已有法例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和知識的權利,幾年前更實行了《閱讀無障礙法》,保障所有人無論是否受障,均可透過文字得到知識及擁有公平閱讀權利。

筆者認為,香港實宜參考日本做法;而隨着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和《馬拉喀什條約》適用於香港,港府更有責任和義務保障殘疾者的閱讀權益。

當然,港府已因應《馬拉喀什條約》的條款修訂《版權條例》,保障殘障者獲取版權作品的無障礙格式版。然而筆者認為這只是保障閱讀權的基本,港府未來需要制訂清晰政策和措施,保障視障者擁有平等的閱讀權和接收資訊權,並要增加資源,帶頭製作更多視障者可閱讀之讀物,為本港發展公共點字圖書館踏出重要一步。

為推動本港文化和藝術發展,政府計劃翻新和擴建滿載歷史感的中環香港大會堂。早前康文署諮詢殘疾者,以了解大家對翻新和擴建後的大會堂之無障礙設施有何意見。本會代表出席該諮詢會時,已表達盼望當局趁翻新和擴建工程,在大會堂設立公共點字圖書館的建議。

以中環為起點 再擴至各區

筆者期盼有關政策局和部門能積極考慮,在中環大會堂設立本港首間正式的公共點字圖書館,並以此為起點,直至於各區設立點字圖書館,增加點字和有聲讀物的供應。

此外,政府亦可在現有公共圖書館增加點字書和有聲書,而且題材必須多元化,以彰顯通用設計(design for all)之概念,讓所有能力和身體狀况的人,均可平等、簡易、自主地享受閱讀樂趣。

筆者必須強調,設立公共點字圖書館,並非為視障者締造特權,而是政府有責任按《殘疾人權利公約》中消除障礙的精神,保障視障者的閱讀權。事實上,不少視障者因閱讀權受阻,接受高等教育及持續進修的機會亦相對減少。故設立點字圖書館可讓視障者有更佳學習環境和機會,長遠有助這群體就業,亦可為社會培育更多人才。

藉閱讀吸收知識 方能令文明演進

自18世紀第一次工業革命開始,人類生活質素隨着科技持續創新而不斷改善,令人類的現代文明不斷演進。筆者認為,人類不斷吸收新知識方能令現代文明繼續演進,而閱讀則是吸收新知識之不二法門。若掌握資源分配權的政府不願帶頭消除視障者的閱讀障礙,意味着視障者難以追上現代文明的演進,從而難以與文明社會接軌。

隨着科技發展,大量製作點字書的刻印機和有聲書的錄音器材日漸普及,因此政府只要投入相應資源,視障讀者也可在科技進步下得到更多閱讀機會。

台灣視障歌手蕭煌奇作曲、作詞和主唱的歌曲《你是我的眼》,有這樣幾句歌詞:「你是我的眼,帶我閱讀浩瀚的書海;因為你是我的眼,讓我看見這世界就在我眼前。」筆者期盼,當所有人都能夠平等地吸納知識,便可建構一個更共融、無分你我的香港社會。

作者是香港失明人協進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施恩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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