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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辯方質疑《蘋果》高層可對黎智英說不 張劍虹稱「我哋無得選擇」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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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繼續審訊,前《蘋果》社長張劍虹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質疑,《蘋果》高層與黎智英的價值觀和編採方向本來就一致,毋須黎智英親自下達指示,管理層亦可「向老闆說不」。張劍虹不同意說法,指「黎生嘅編採政策,佢吩咐我哋做呢,我哋無得選擇㗎」。

張劍虹今日起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張先闡述其價值觀,稱同意反對極權、支持民主和新聞自由,深信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價值觀與黎智英、《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脗合,但不肯定是否與主筆楊清奇價值一致。法官李運騰關注,辯方追問張的價值觀,但價值觀與編採指示不同,舉例指黎曾要求《蘋果》不要報道中國的正面新聞,「這不是價值,這是一個角度,甚至是偏見」。

辯方遂指,《蘋果》管理層與黎智英價值觀一致,黎「根本毋須下達報道方向,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張劍虹否認說法,指黎的編採指示不只涉一套價值觀,「已經唔係純粹呢個自由,民主,言論自由嘅問題,係一個要成個報紙,成個報紙點樣去做」,例如黎曾指示要催谷巿民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黎同時會親自參與遊行,《蘋果》會與黎的秘書溝通,安排在示威時訪問黎,黎會再吩咐如何報道新聞,亦會在其〈成敗樂一笑〉專欄不斷撰稿呼籲讀者上街,「我唔相信如果黎生無一個咁清楚嘅編採指示,咁我哋呢班人呢,即使覺得應該要有言論自由、應該要有法治,係會做出呢啲嘢囉」。

辯方續追問,《蘋果》和壹傳媒是否均嚴謹依據「編採自主」的方針營運,又指根據《蘋果》「編輯室約章」,張實際上可以「向老闆說不」,張不同意說法,形容管理層有編採自主的「想法」,但「黎生嘅編採政策,佢吩咐我哋做呢,我哋無得選擇㗎」,而他作為社長只能「監督住佢哋跟住黎生嘅編採政策」。張又舉例指,一眾高層曾一個沒有黎智英的通訊群組討論七一海報是否應加上《蘋果》標誌,本身打算「如果大多數反對,我只好對他(黎)說不」,但指「佢吩咐我哋做呢,我哋冇得揀㗎」,故最終亦無向黎轉達高層意見。

對於辯方指黎智英於2014年至2018年甚少參與《蘋果》的編採事務,打算退休,因《蘋果》虧損才「出山」。張劍虹稱黎「退過好多次休喇」,但不記得黎因何積極處理《蘋果》業務,又憶述黎一度打算賣出《壹週刊》但不成事,當時《蘋果》員工士氣低落,擔憂「係咪賣完《壹週刊》就會賣《蘋果日報》呢?」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35】休庭。

【16:10】辯方又指,其實《蘋果》一直以來都鼓勵市民上街遊行。張劍虹不同意,指「因為2014年轉變好大,我自己作為總編輯係睇到嘅」,「嗰時唔係報紙登一頁叫人上街、爭取普選咁簡單,而係一個整整半年、好大嘅campaign係由黎生去策動」,即是宣傳622公投。張憶述最初黎指示他租用大廈外牆宣傳公投,至後來安排輕型貨車設行為藝術裝置,宣傳反對中央推行一國兩制白皮書,以及找市民唱由「孤星淚」改編而成的中文版歌曲。但由於租用外牆及貨車非張的能力範圍之內,「黎生最後交畀Mark Simon(黎智英助手)處理。」

張續指,「所以我覺得喺2014年情况下,跟住黎生又去佔中啦,跟住之後佢喺嗰度坐到最後一日,跟住被警方帶走啦,所以我覺得2014年《蘋果日報》轉變係大」、「唔係好似每年六四、七一叫人去燭光悼念、去遊行咁樣。」

【16:00】 辯方質疑不是每次「飯盒會」都與新聞部門有關。張劍虹同意,指由於不同部門會輪流參與「飯盒會」,故「飯盒會」並非大部分討論都與《蘋果》報章及電子版有關。辯方追問,如果「飯盒會」的對象是旅遊及美食版員工,會否涉及「編採指示」?張指「可能有,黎生試過叫佢哋訪問黃店。」

【15:25】張劍虹續指,「飯盒會」期間會改用Slack聊天群組通訊,黎會吩咐張在「飯盒會」後紀錄討論重點。辯方問紀錄的重點是否涉及特定「編採指示」?張指「一定程度會放喺度,如果有啲真係好方向性嘅指示,就唔一定放喺度。」

辯方展示2020年1月13日的「飯盒會重點及跟進」紀錄,指當中有涉及一般事務範疇、版面設計,但未見有特定的「編採指示」。張解釋因為紀錄毋須仔細,如「黎生覺得點解要訪問反送中被告嘅情况,黎生覺得呢啲年輕人喺呢個抗爭裡面嘅犧牲,可能同屋企人反目,冇錢讀書」,這些想法沒有詳細寫在重點紀錄上。但張補充,黎不是每次「飯盒會」上都會給予「編採指示」。

【15:15】辯方指2018年9月28日,黎因為「飯盒會」向張傳信息指「如果你認為八個人太少,不如增至十個吧。」張回信息指「老闆收到,我們先試行十個吧,然後再檢討。」辯方指由此可見,黎並非事事皆作主意,張表示「呢個唔同意」,「佢話可以增至十個,即係佢想要十個,所以我話收到。」

辯方又提及,另一則由黎傳送的信息指「不同部門中層員工一起食,可能有些人有其他部門人在不會講真心話。」辯方問這是否意味黎希望員工能在會議上坦白,並指出黎舉行「飯盒會」的用意,不是下達指示,而是「想聽員工的意見」。張不同意,指該信息應指「部門中層會議」,該會議源於「ICT部門有一班中層員工集體辭職,所以黎生先至想搵佢哋,搵部門中層食飯,聽下佢哋意見」,「原來飯盒會做得好好,佢(黎)唔想用呢樣嘢代替原有既飯盒會。」

【14:50】辯方問「飯盒會」是否會根據群組中的問題而展開討論?張解釋,「飯盒會」開始之前會有半小時用膳時間,「黎生會自己講嘢,可能會討論下時局,或者佢有啲想法」,其後才會根據群組內的問題,由黎逐一解答問題以及指示相關同事。辯方又指,「飯盒會」討論的問題可以很平凡,例如飯堂的食物質素等。張指「好少呢啲問題」、「我唔敢話無,但係好罕有囉。」辯方指「飯盒會」實際很少會涉獵編採事宜,張稱不同意。

【14:32】開庭。辯方下午繼續有關《蘋果》內部「飯盒會」的議題,指黎智英案發時嘗試將 《蘋果》的重心由報紙傾向電子版。張不同意,稱 《蘋果》早年已開始發展網頁版,2013年至2014年間《蘋果》網頁版每日點擊率有逾4至5千萬次。辯方逐指,黎想同步發展《蘋果》報紙與電子版事務,故才召開多次「飯盒會」,張不認同辯方說法。

【12:57】休庭

【12:40】辯方稱黎智英於2014年至2018年甚少參與《蘋果》的編採事務,打算退休,因為《蘋果》有虧損才重新處理壹傳媒事務。張劍虹不同意說法,稱黎「退過好多次休喇」,不記得他因為甚麼原因而積極處理《蘋果》業務,包括營運與日常編採。張憶述,黎一度打算賣出《壹週刊》但不成事,當時《蘋果》員工士氣低落,擔憂「係咪賣完《壹週刊》就會賣《蘋果日報》呢?」

張劍虹又提及,黎接受訪問時重申不會賣出《蘋果》,並稱「一日香港未有普選,都唔會賣」。張認為「因為佢覺得佢個使命就係要爭取普選」。

【12:25】辯方稱,一眾高層曾在「國安法應變委會」討論七一海報是否應加上《蘋果》標誌,每人都有分享意見。張劍虹稱因為黎智英不在群組中,故張在群組稱「如果大多數反對,我只好對他(黎)說不」,只是打算「嘗試去講、只可以講」。辯方問是否等於每個人的意見都同等重要,而不只是黎的意見?張強調「冇咁嘅意思」,他最終亦無向黎轉達高層意見。張相信黎不知道他開設群組。

辯方續問,《蘋果》和壹傳媒是否均嚴謹依據「編採自主」的方針營運。張回答是有編採自主的「想法」,但強調「黎生嘅編採政策,佢吩咐我哋做呢,我哋無得選擇㗎」,而他作為社長的角色「係監督住佢哋跟住黎生嘅編採政策」。

【11:49】開庭。辯方繼續盤問,提及若某人立場親政府,會選擇買《文匯報》或《大公報》。張劍虹回應稱「呢個我又唔完全同意」,他以《蘋果》為例,指除港聞內容外,亦有娛樂、馬經、財經、副刊等版面,讀者或因喜歡馬經版才買報紙。同時他同意《蘋果》的讀者傾向想看較批判的內容。法官李運騰詢問,是否等於人們只會看他們想看的東西,而不是嘗試了解真相?張指不敢肯定,但部分人可能因立場而買《蘋果》,「因為好多人知道《蘋果日報》就係黎生嘅報紙」。

辯方續列舉一些信息,黎曾説:

「我們儘量從今晚開始每晚都有講座,免費讓升級會員參加,當做宣傳到十二月用app付費為止。認真做,做好,會有很大word of mouth,是很好谷會員方法。明天公司談。謝謝。黎」

辯方指黎智英並非經常以命令式口吻給予指示,張認為這只是黎「一個比較客氣啲嘅寫法啫」,他理解黎的說法「即係叫我做嘅意思喇」。他與其他高層一般會跟從黎的方向行事,「除非真係做唔到囉」。

【11:14】休庭。休庭前辯方根據《蘋果》「編輯室約章」列明的編採方針和機構運作提問,指張實際上可以「向老闆說不」,張回應「呢個我唔同意喎」。辯方指,正如張早前的證供提及,每一份報紙都有不同編採指示,例如美國《紐約時報》較《華爾街日報》自由,張稱要視乎如何定義「自由」與「保守」。不過他同意英國《衛報》較《每日電訊報》自由;《明報》比《蘋果》較支持政府,而《星島》、《大公報》等則更保守,認為報紙本身有立場不是問題。

【10:58】辯方展示第三則信息,顯示黎智英將所撰的《蘋果》廿五周年感言發送予張劍虹。張回覆「老闆,蘋果是屬於香港人的,昨天是,今天是,明天也是」,黎回覆「堅持下去!」辯方指信息清晰反映張同意黎的想法。張則解釋他「好少表達對佢(黎)有咩異議」,當時僅呼應黎。辯方續指出,黎不曾下達編採指示,因為張及其他《蘋果》高層均抱持相同的編採方向。張則反駁「就算係有價值觀,唔代表黎生無畀指示,黎生係絕對有畀指示」。

法官李運騰此時關注辯方今早一直在問張的價值觀,但價值觀與編採指示不同,例如黎曾指示《蘋果》不要報道中國的正面新聞,「這不是價值,這是一個角度,甚至是偏見」,請辯方澄清,法官杜麗冰亦認為提問不公。

辯方改為問黎「根本毋須下達報道方向,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張劍虹亦不同意,他認為黎的編採指示不只是一套價值觀,例如黎指示催谷巿民上街反對《逃犯條例》,「已經唔係純粹呢個自由,民主,言論自由嘅問題,係一個要成個報紙,成個報紙點樣去做」,同時黎會親自參與遊行,《蘋果》會與黎的秘書溝通,安排在哪裏訪問黎,黎再吩咐如何報道新聞,亦會在其〈成敗樂一笑〉專欄不斷撰稿呼籲讀者上街,「我唔相信如果黎生無一個咁清楚嘅編採指示,咁我哋呢班人呢,即使覺得應該要有言論自由、應該要有法治,係會做出呢啲嘢囉」。

【10:30】辯方展示一則黎智英與張劍虹的WhatsApp對話,張向黎提及有關訂閱《蘋果》,請示稱會發起由泛民區議員幫助解決付款疑難,黎當時表示《蘋果》作為牟利機構,「我們發起是否不好意思」,但「你(張)若覺得無問題,go ahead」。張解釋,黎若認為其意見不適合就會直接提出「唔好咁做」,故以他多年與黎相處的經驗,他覺得黎對其建議反應正面。

另一則信息顯示張與陳沛敏的對話,張提到前特首梁振英透過狙擊廣告商向《蘋果》施壓,令廣告商不堪壓力而拒落廣告,而《蘋果》作為「捍衛香港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不妥協」。辯方指張作為陳上司,承諾《蘋果》不會妥協於捍衛香港價值觀,張同意。

【10:07】開庭。壹傳媒前社長張劍虹今起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張同意他認識黎智英多年,過往曾在不同傳媒機構任職,可算是資深傳媒人。張亦同意他反對極權、支持民主和新聞自由,深信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價值觀與黎智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脗合。至於主筆楊清奇,他就稱不肯定是否與他價值觀一致。

至於一眾前《蘋果日報》員工的價值觀,他同樣稱不敢斷言,稱《蘋果》的記者和編輯團隊人數眾多,「好多可能係為咗打份工」,惟他們「知道黎生有呢個價值觀,佢哋都一定會配合,因為都係佢哋嘅工作嚟,但佢哋係咪真係有呢個信念呢,我本人唔敢代佢哋答」。

明報記者 譚希琳、湯璧瑜、楊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