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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被列「外國政治組織」 綠色和平:不收政府企業政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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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昨起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建議訂立「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組織配合境外勢力,干預國家及香港事務,或損害中央或香港與任何外國或地區關係的行為等。本報上周引述消息指23條立法後,綠色和平等組織或被列為「外國政治組織」。被問及會否擔心日後環保倡議工作受影響,綠色和平昨回覆稱,組織在所有國家和地區一直秉持政治中立原則,從不接受任何政府、企業或政治團體資助,只接受個人及獨立基金會的直接捐款,以維持公正獨立。

律師會:應保障公民權利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資深大律師昨表示,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履行的憲制責任;就政府公布有關的立法建議及諮詢,公會會由法律角度仔細研究內容,適時表達看法。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認為特區在履行憲制責任同時,亦應適當保障本港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商業活動、《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下的權利,在兩者之間取得恰當平衡。陳又稱,將從法律角度詳細研究諮詢文件所列的立法建議細節,如得出任何意見將盡快向政府提交。

陳清霞:把握時機全力推

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行會成員陳清霞稱,《基本法》23條立法迄今尚未完成,對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有效管治帶來困難及造成困擾,故立法至關重要和勢在必行。她又稱,經過反覆實戰和經歷,本港市民對23條立法有很強共識,現時展開諮詢屬適合的時間,須把握有利時機全力推進,令市民理解立法理念和建議,及令立法依規按序進行。

警察評議會職方協會昨發表聲明,全力支持特區政府的相關工作及建議,提到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令市民明白國安的重要,痛定思痛後社會形成共識,決心杜絕國安風險;而社會對立法已有共識,加上近年地緣政治日益複雜,政府推展23條立法刻不容緩。

(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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