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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重資訊自由 葉劉關注傳媒消息披露 公眾利益納辯解否 鄧炳強: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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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在立法會問到,資訊自由對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很重要,若傳媒報道基於公眾利益披露消息,港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會否參考英國,接納相關辯解理由。保安局長鄧炳強稱,聽到有聲音提到應否接納公眾利益作辯解,當局會積極研究,重申會在條文處理。

葛珮帆料休會前完成立法

至於能否在今年7月立法會休會前完成立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視乎政府在諮詢期後何時提交法案;而條文數量及審議時間則交由法案小組處理,相信「他們自然會按部就班,一如既往審議好這條法例」。民建聯葛珮帆相信立法會將爭取休會前完成立法。

將列明意圖行為元素

林定國:不會「不小心違國安」

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舉行聯席會議。選委界議員管浩鳴關注一般市民或因無知或被別有用心間諜利用而誤墮法網;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草擬法例時會列明什麼意圖及故意行為才構成刑事罪行,故不存在、亦毋須擔心「因為不小心、不覺意、不知道,所以違反國家安全」的案件。新民黨議員容海恩關注法例會否設追溯期,而「隱匿叛國罪」條例如何防範相關罪行。林稱不設追溯期,23條是規管立法後的問題,但不代表現行法律無觸及資助相關人士的活動;鄧炳強稱按現行法例,協助逃犯已屬刑事罪行。

不設追溯期 現行法例互補

鄧炳強會後見傳媒,被問到「重大公眾利益」可否成為合理辯解,日後修訂時會否接納「重大公眾利益」作豁免要求,他稱明白某類工作特別容易面對相關情况,故在諮詢期內會聽取社會意見;惟他強調社會上任何人都需要遵守法例,不會因為某人是特別工作或身分就有特權,在法例之上什麼事情都可做。至於修改相關條例空間有多大,鄧稱當局會「聽道理」及參考實際情况,條文最終亦須經法律程序及法案委員會審議。

全體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昨發表聲明,支持港府相關立法建議,提到立法屬憲制責任,社會普遍已有共識,故特區必須並要盡快完成立法,同時全面落實全國人大《528決定》 及《港區國安法》要求,並與《港區國安法》銜接、兼容和互補,成為完善有效維護國安的法律體系。

梁君彥昨率領一眾議員見傳媒,並代表全體議員歡迎並支持展開立法諮詢工作。他提到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本港完善選舉制度及落實愛國者治港,相信社會各界有充分條件及空間理性及務實討論,立法會將全力審議並履行憲制責任。

政務司長陳國基昨發信促各立法會議員全力支持港府的諮詢和立法工作,並要公開在不同場合表態支持、嚴正反駁任何對詆譭抹黑本港的言論。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全力支持立法,他和相關部門及金融監管機構主管,亦會與金融工商界組織及代表溝通,收集意見。

民建聯經民新民撐立法

多個政黨表明支持立法,經民聯林健鋒稱諮詢文件對罪行有明確界定,字眼不含糊,毋須擔心誤墮法網,相信立法後投資者會得到更大保障。民建聯期望港府「總動員」,官員主動約見及聆聽不同界別意見,做好解說。新民黨認為目前是理想立法時機,相信市民充分理解必要立法。

明報記者

(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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