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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無開氧氣病人死亡 明愛報告無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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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明愛醫院眼科病房79歲男病人去年11月底轉送深切治療部期間,氧氣樽氣閥未有開啟,病人其後病情惡化離世。該院事後成立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事件,原定最遲上周三(24日)須提交報告,該院昨晚發稿交代報告,表示「多個因素同時出現」於該宗事故,但無提及有沒有醫護須停職或接受處分,而據本報了解,事件中無醫護須受處分。

指角色不清培訓不足

該院去年交代事故時,被多次追問始透露,事主由一名眼科醫生及兩名資深護師陪同運送,無回應誰負責接駁氧氣等,當時亦沒有人須要為此事故休假或者停職。

明愛醫院昨在報告中表示,當日全程運送需時約1.5分鐘,事故成因包括準備設備及氧氣樽的醫護角色和責任不清,有醫護出發前才加入運送,導致臨牀交接不足,而涉事病房不常運送危殆病人,相關在職重溫培訓不足夠,惟無提及有沒有醫護須就事件負責。

報告亦稱,涉事型號氧氣樽即使氣閥關閉,開啓流量調節閥時,殘留氧氣可能會產生氣流聲音誤導醫護。

建議寫檢查清單 無回應誰簽署

根源分析委員會提出5項改善建議,包括加強在職重溫培訓、明確劃分醫護角色、運送危殆病人時填寫表格和檢查清單等。該院表示將落實執行建議,亦已向相關家屬解釋報告內容,並再致歉。

不過,該院事發時已有運送危殆病人檢查清單,列明用氧氣樽須確保氣閥開啟,並由負責醫護簽署確認。本報昨向醫管局查詢有無醫護須受處分、事發時有否填寫檢查清單及由誰簽署等,局方回覆無補充。